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榕农(种子)罚〔2025〕1号
时间:2025-05-3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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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榕农(种子)罚〔2025〕1号 | 福建闽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及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 福建闽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50111587505066X | 黄* |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及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 | 当事人之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上述两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之罚款数额高于《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之罚款数额,故对当事人之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处罚。参照《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序号23,违法程度轻微的裁量基准,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 |
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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