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3000-2013-0002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3-05-09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 农[2013]147号
- 发布日期:2013-05-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各处(室)、站、所:
现将《福州市农业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农业局
2013年5月9日
福州市农业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按照省、市政府纠风办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2013年将在全局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民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福州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纠办[20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人民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深化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为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局各处(室)、站、所:根据《福州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榕纠办[2013]5号)和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结果,我局继续被列入2013年免评单位。按照“免评不免建”的原则,我们将自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明察暗访和问卷测评等活动。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主要在当地政府纠风办的组织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市农业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民评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评议内容
根据省、市政府纠风办要求,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事公开公正方面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二)制度作风建设方面
1、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2、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福州市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执行力建设方面
1、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不滥用行政权力和行业特权强制有偿服务。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
1、转变职能。从农业部门职能和特点出发,优化发展环境,了解群众需求,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群众评议、上下联动、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6月)
1、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按照全市民主评议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聘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聘任福州市农业局2013年度民主评议代表,并认真做好聘任人员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充分发挥民评代表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月)
1、查找问题。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明察暗访。组织市、局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特别是对服务窗口开展延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边查边改。对自查、明察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4、选题评议。在查找问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征集重点评议选题,汇总整理后报局党组审定。选题确定后,责任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届时将组织市、局民评代表督促检查,确保选题评议取得实效。
(三)综合评议阶段(11月—12月)
市政府纠风办将统一组织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由问卷测评和下级单位综合评议两个部分组成,综合评议结果按百分制统计。其中,问卷测评占50%,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的评议结果占50%。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的评议结果作为市农业局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得分将换算成百分制。
五、评议结果应用
评议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也是评选精神文明单位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和条件。综合评议结果位列倒数三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专门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说明情况;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单位政风行风民评工作的指导,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分阶段有重点的抓好落实,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讲求实效,着力整改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明察暗访和政风行风热线中发现和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程序,不得伪造、篡改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评议过程,不得随意调整评议结果。不得组织影响公正评议的活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对违反规定的,直接列入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创新,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要充分总结提升开展政风行风工作的经验,加强民主评议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衔接,务求实效,以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实施民主监督。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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