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3000-2014-0004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4-07-09
- 标 题: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 农﹝2014﹞212号
- 发布日期:2014-07-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站),局各处室站所:
农业信息工作是农业部门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把握全局,部署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优质、高效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贯彻各级精简文件简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农业信息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和队伍建设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信息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站)、局属各处站所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编辑、发布和对外报送,局12316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接收、统计和上传网站等。
二、报送内容与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农业经济信息。农业经济运行状况以及实施农业补贴、减轻农民负担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民培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农民增收经验、问题等。
2.农业生产信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信息;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农村致富信息;农作物种植意向、畜牧养殖意向信息;农业结构调整信息。主要农时季节农业生产动态;农产品、畜产品产量预测;农业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合理化建议;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各项农业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3.市场供求信息。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农产品供求、价格信息;农产品加工企业供求信息;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品供应信息;农民经纪人队伍和流通组织信息;农资价格、供应信息;发展农业生产的信贷及资金投入信息;农产品生产总量及市场供求预警,价格预警。
4.农业管理信息。农业行政管理项目和政务公开信息;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国家、省下达的农业项目管理执行情况,在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科技兴农的新思路、新举措等。
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各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认证情况;推进市场准入情况;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查处情况。
6.农情灾情信息。农业生产及农情统计分析信息;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灾情损失信息;农作物病虫害及畜禽疫病的测报、发生和防治工作情况;农村突发事件。
7.综合专题信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有关“三农”方面的热点、焦点、难点信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要问题等。
8.上级部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准确及时、注明出处,尤其重大信息上报前务必核实。
2.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专题信息要突出全局性、典型性,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深度。
3.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
4.各县(市)区农业局每月报送的信息一般不少于4条,全年不少于50条,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综合专题信息;各县(市)区农机站每月报送的信息一般不少于2条,全年不少于25条,每半年至少报送一篇综合专题信息。局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的任务数见附件(全年任务数是每月任务数乘以12)。
5.农村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农业灾害信息在发生后6小时内上报初步情况,24小时内上报详细情况。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电子邮箱fznyxx@163.com),确实不方便采用电子邮件时请传真:83379036,并标注 “信息”2字。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编印《福州农业简讯》及《福州农业信息网》等信息载体。
五、考评奖惩办法
市局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信息的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通报一次。同一内容的信息被多个处站采编、报送,一般以“谁先报送计给谁”的原则处理,同时结合考虑编写的角度。每年年终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并结合采用情况(信息报送基准分1分,福州农业信息网采用加1分,《福州农业简讯》采用加1.5分,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等地厅级信息刊物采用加5分,省级、中央级刊物采用分别加10、15分,党委、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领导有批示的话分别再加5分),分别评选出年度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市局各处室站所获得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先评优时作为一个重要依据。市局各处室站所没有完成全年信息任务的,该处室站所负责人和信息员在干部提拔任用、职称评聘时要作为负面因素考虑,年度考核时不予评优,评选先进时不予考虑。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精简文件简报的有关精神,《福州农业简讯》为福州市农业局工作简报,今后局内部各单位一般不再另外刊发简报。确属专项工作需要出简报的可在《福州农业简讯》上设专题给予刊发,刊号统一,各自编专题号。由于工作特殊性,《病虫情报》由植保植检站编发报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通报》由疫控中心编发报送,《福州农业简讯》视情况采用。
附件:福州市农业局部门报送信息任务表
福州市农业局
2014年7月9日
附件
福州市农业局部门报送信息任务表
部门 |
每月报送信息任务(条) |
部门 |
每月报送信息任务(条) |
办公室 |
3 |
经管处 |
2 |
政策法规处 |
2 |
科教处 |
3 |
计财处 |
1 |
种植业处 |
3 |
对外对台处 |
3 |
农机处 |
3 |
畜牧处 |
3 |
机关党委 |
3 |
质监处 |
3 |
监察室 |
2 |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3 |
执法支队 |
3 |
畜牧站 |
3 |
农技站 |
3 |
农机监理所 |
3 |
经作站 |
3 |
能源站 |
1 |
土肥站 |
3 |
植保站 |
3 |
食用菌办 |
3 |
绿办 |
3 |
12316热线 |
1 |
经管站 |
3 |
动物疫控中心 |
2 |
茶业协会 |
3 |
农广校 |
1 |
质检中心 |
1 |
动物卫生 监督所 |
3 |
种子站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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