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福州高新区,鼓楼、台江区防禽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H7N9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动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从养殖到屠宰全产业链的动物疫病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就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部署,落实防控责任
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和业主负主体责任”的动物防疫责任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组织部署、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考核奖惩五到位。着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春防期间采取县级干部驻乡进村、乡镇干部驻村入户的模式实行分片深入防疫一线,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与服务。集中免疫结束后,要适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检查,同时组织免疫效果监测,把免疫抗体合格率作为考核动物防疫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抓重点,落实防控措施
1、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各县(市)区要按要求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畜禽集中强制免疫任务。要坚持规模场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散养畜禽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和落实动物“月免疫日”制度相结合的强制免疫模式,确保免疫工作到位,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同时要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病和结核病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强化监测预警。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着力加强种畜禽场、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动物疫病的监控工作,及时掌握病原分布情况和强制免疫效果。对监测到阳性畜禽,要及时追踪溯源,科学处置,对监测到抗体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畜禽,要组织补免。要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并提高监测结果运用的效果。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各县(市)区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确保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程序合规;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执法综合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执行检疫项目、检疫程序和检疫标准,做到检疫处理到位,检疫记录规范。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加强活畜禽移动控制,加快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监管水平。要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杜绝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科研、院校、检验检疫等兽医实验室设立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4、规范应急管理。各县(市)区要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要定期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充实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要认真做好举报疫情的记录、核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5、有序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县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6、切实做好H7N9防控工作。H7N9防控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各县(市)区务必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H7N9流感科学防控、有利于家禽产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经济社会稳定,抓好防控工作。要针对本地区的家禽养殖方式、流通模式和消费特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做好监测剔除工作,加大监测频次和监测数量,力争及时发现、快速清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活禽养殖场和活禽市场监管,全面落实活禽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的责任,积极推动活禽市场落实“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要加强在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普及H7N9流感防控和禽类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理性对待H7N9流感,有效降低对家禽产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要加强对家禽养殖场户的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加强饲养隔离,落实防疫措施,提高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