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3000-2017-0003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8-09
- 标 题: 关于印发2017年部分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函〔2017〕365号
- 发布日期:2017-08-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局)、农机站、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7年财政农业项目支出安排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有关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现将 2017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报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申报材料合规性、完整性负责。除另有规定外,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
二、资金补助与验收
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的项目指2017年建成并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要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市农业局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对审定补助项目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按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局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至县(市)区。项目建设成后,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工作要在12月10日完成,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应及时核拨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对拟扶持的项目,原则上按不高于总投资的50%补助。
以上要求有特殊情况的,按照各个具体项目指南中的规定执行。
三、项目管理和监督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实行专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一经查实,不予安排扶持资金,已拨付资金由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追回上缴,并连续三年不予受理财政扶持项目。
2、各县(市)区农业局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本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进行绩效自评,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农业局。
四、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资金管理,依规使用。2018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使用、结转(结余)情况上报市农业局。
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部分由市农业局具体解释。
本指南在福州农业信息网(http://nyj.fuzhou.gov.cn)上发布。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格式请分类从福州农业信息网下载。
附件:
1、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17年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项目申报指南
3、2017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申报指南
4、2017年福州市食用菌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5、2017年农作物(不含粮油作物)有害生物防控项目申报指南
6、2017年设施畜禽项目申报指南
7、2017年生猪转产转业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福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9日
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
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饲料)、新农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
1.新品种。重点是适应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优质、高产、抗逆的农林作物新品种,反季节、珍稀贵等特色作物新品种,畜禽良种纯种。
2.新技术。重点是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业种植、养殖先进实用新技术,农林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新技术,重大病虫害快速诊断、综合防控技术,优良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废弃物质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不含食用菌产业项目)
3.新肥料(饲料)。重点是安全无污染、无公害的新型高效配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及饲料安全配制和使用技术。高效、低残留、节本增效的各种新型化肥、缓释控释肥料和生物肥料新产品及科学施肥技术(不含商品有机肥)。
4.新农药。重点是对人类安全、环境生态友好、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化学农药(兽药)及生物农药。
5.新机具。重点是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所需的各类生产的机械,以及新型农副产品加工、运输等农用机具,特别是发展功能全、技术含量高、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性能良好的农业机械。
三、申报对象、限额和补助标准
1.申报对象
福州市辖区内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2.申报限额
全市评选35个以内,每个县(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4个,每个市级农业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每个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个。
3.补助标准
资金总额控制在210万元内,每个项目补助6万元,用于农业“五新”示范推广。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报《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附项目实施概况、效果、生产示范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属成果对接项目的,需加填《项目对接情况表》;2016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承担单位申报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的,附 2016年项目验收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用A4质打印,装订成册。
2.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局。市级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报市农业局审核。
3.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对拟补助项目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按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局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至县(市)区。
4.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请项目进行验收,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单位。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732·福州市农业局科教处
邮 编:350026
联 系 人:林 明
联系电话:0591-83335071
电子邮箱:k83335071@163.com
附件:1.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2.项目对接情况表
附件1
编号
2017年福州市农业五新示范推广项目
申报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所属县(市)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2017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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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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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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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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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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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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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科研与推广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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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主持单位及合作单位(团队)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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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立项依据和意义(含市场竞争力、示范带动作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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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内容和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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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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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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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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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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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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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对接情况表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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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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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现代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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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先进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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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供方 |
项目接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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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接 单 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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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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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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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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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
高校科研院所 |
农业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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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拥有者属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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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方来源地区 |
境外:国别(地区) 中国 国内: 福建 省(市) 福州 市(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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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其中购买专利或技术转让费)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专利、技术转让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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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 |
产值(万元) |
税收(万元) |
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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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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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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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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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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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成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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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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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填报对象:农业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对接项目;
2、领域:现代农业;
3、项目先进性:指对接提供方技术所具有的先进性程度,按以下7个方面填报: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专利、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内专利、其他;
4、项目提供方:指提供项目成果的单位或个人;
5、项目接受方:指接受项目成果的单位;
6、单位属性(项目提供方):指省内高校、省外高校、省内科研院所、省外科研院所、境外高校、境外科研院所、其他等;
7、成果拥有者属性:指具体参与研制项目成果的人员性质如院士、闽籍专家、海外留学人员或其他;
8、提供方来源地区:指具体参与研制项目成果人员的来源地区,境外(地区)、国内选一个填。
9、单位属性(项目接受方):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人、其他;
10、合作方式:指购买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合作开发;
11、签约方式:指合同、协议、初步接洽等;
12、成果简介:指应用的科技成果及效果等(限60字以内)。
2017年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
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建设,促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与设施农业有机结合,带动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提高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生产的应用水平。
二、项目内容
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重点扶持集成应用物联网技术、无线通讯与网络技术、自动控制与辅助决策支持等技术,在设施大棚、食用菌、茶果种植、畜禽养殖等领域示范应用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实现环境远程监测调控、生产操作智能化、资源利用数字化管理等。
三、建设标准
(1)采集、视频、控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信号传输通畅、高效。传感器无线传输数据准确、有效和可延续。
(2)采集参数具有代表性、实用性,能够自动控制相关设备,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3)选点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施工规范,无安全隐患,设备长期正常运转有保障,有专人负责管护。
(4)温度、湿度、光照、CO2等必要的传感器达10组以上或多项技术集成应用规模覆盖基地总生产规模的30%以上或2017年新增农业物联网相关投资达10万元以上。
四、申报对象、限额和补助标准
1.申报对象
福州市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申报限额
全市认定有补助的项目限18个以内,每个县(市)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每个区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个;不申请补助的项目数量不限。
3.补助标准
资金总额控制在180万元内,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助的,每个示范点补助10万元,用于农业物联网软件、硬件建设等。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报《2017年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申报书》,并附项目合同、票据、相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2. 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局。
3.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对拟补助项目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局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至县(市)区。
4.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请项目进行验收,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单位。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732·福州市农业局科教处
邮 编:350026
联 系 人:陈景林
联系电话:0591-83335071
电子邮箱:86828949@qq.com
附件:2017年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申报书
附件
2017年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
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所属县(市)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2017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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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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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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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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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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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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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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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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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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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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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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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总体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详细说明项目总体情况、实施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亮点、效果及2017年新增建设内容、投资情况、进度安排等。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如示范预期目标、项目组织管理和已获得荣誉证书等。) |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2017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福州是国家设立的全国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通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继续探索榕台农业合作新模式,促进榕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建设内容
1、台湾良种引进与示范:引进台湾良种或优质农产品,进行规模化推广和应用;台湾先进的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及保鲜技术、高附加值的设施农业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防洪减灾新技术等引进;新农产品加工设备、新农机具等引进;
2、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农场水肥一体化设施,园内道路硬化、沟渠配套、休闲农业设施建设,产后产品处理设备、保鲜设备建设;
3、推广新技术:农作物轻简栽培技术、病虫综合防治与专业化防治技术、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工厂化栽培技术等。
上述补助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农业补助项目重复。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1、补助对象:位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内的台资农业企业。
2、补助标准:项目补助总额100万元,每项补助 10万元,共补助10个项目。
申报限额:福清市4项,长乐市1项,闽侯县2项,连江县1项,罗源县1项,闽清县1项,永泰县1项、晋安区1项。
3、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附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荣誉等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项目建设前后取证相片等材料(一式5份),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农业局,电子邮件发至对外合作处。
2、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9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局。
3、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实行“差额评审”,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排名,确定10个补助项目。若县(市)区申报项目不足10个,经专家评审后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补助项目。经市农业局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资金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下达至县(市)区。
4、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应及时发放项目资金给实施单位。
五、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为台资(独资或者合资)农业企业。
2、引进台湾良种或优质农产品,要求建设30亩以上。
3、台湾先进的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及保鲜技术、高附加值的设施农业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防洪减灾新技术等引进;新农产品加工设备、新农机具引进,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4、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农场水肥一体化设施,园内道路硬化、沟渠配套、休闲设施建设,产后产品处理设备、保鲜设备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5、推广新技术:农作物轻简栽培技术、病虫综合防治与专业化防治技术、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工厂化栽培技术,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维筠
联系电话:0591-83508153
电子邮箱: fzsnyjdwc@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720室。邮政编码:350026
附件
2017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类 别:2017年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通 讯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Email: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申 报 时 间:
福州市农业局制
一、承担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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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预算(项目总体目标和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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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技术水平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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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期目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辐射带动推广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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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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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位及专业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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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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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担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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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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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荣誉等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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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市食用菌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菌包生产线、工厂化栽培菇房、保鲜、加工车间项目,开展食药用菌新品种、新技术集成提升示范,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食用菌产业生产效益,促进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
二、建设内容
建设日产2万袋(瓶)以上的菌包(或200平方米栽培面积草腐菌培养料)生产线;建设工厂化栽培菇房、保鲜、加工食药用菌鲜菇的生产线或保鲜、加工车间;现代食用菌产业技术集成提升示范。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限额
(一)补助对象
1、现代菌业发展项目:食用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技术集成提升示范项目:食用菌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1、现代菌业发展项目
1.1、补助菌包装袋(瓶)、灭菌、接种、栽培架等设备设施;
1.2、补助草腐菌堆制、发酵培养料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和装备。
1.3、补助新建、扩建工厂化菇房,添置设施、设备、栽培架等;
1.4、补助食用菌保鲜、加工机械设备、装备。
2、技术集成提升示范项目
补助开展新品种引进、栽培、保鲜、加工新技术集成提升研发、示范。
(三)补助限额
1、资金总额控制在300万元内。
2、现代菌业发展项目:全市5个,每个奖励4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3、技术集成提升项目:全市10个,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申报限额:永泰县、罗源县、闽清县、闽侯县各3个、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晋安区、高新区、仓山区各2个。
四、有关程序
1、项目申报 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提出项目申请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于9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局。
2、项目评审 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资金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下达至县(市)区。
3、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或组织专家验收。市属以上单位由市经作站组织专家验收。
4、资金拨付 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单位凭验收材料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奖励资格。
五、申报要求
1、现代菌业发展项目:食用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技术力量强,生产模式有创新、有亮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方式方法切实可行,周年栽培、保鲜、加工食用菌规模大,年产菌包500万袋(或栽培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或建设工厂化菇房2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保鲜、加工鲜菇15吨以上(药用菌10吨),自筹资金落实。
2、技术集成提升类项目:规模化、工厂化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应达50万袋(床栽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的核心基地规模10万袋以上,辐射带动规模100万袋以上。
六、申报材料
1、现代菌业发展项目:县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参见附件1)、建设前现场照片、地理位置示意图、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技术集成提升项目:县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联系方式:
福州市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713市经作站
联系人:林程 联系电话:0591-83811809
电子邮箱:327949811@qq.com
附件:1.2017年福州市现代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17年福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1
2017年现代农业食用菌产业生产发展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格式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当地食用菌生产基础条件,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项目的可行性。
二、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等。
三、建设地点和规模
项目建设具体地点、建设规模,辐射带动能力。
四、项目实施单位
五、建设内容
(一)袋栽菌包(草腐菌培养料)生产线建设;
(二)瓶栽生产线建设;
(三)工厂化栽培菇房建设;
(四)保鲜、加工生产线或车间建设。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一)项目总投资,申请市级财政资金;当地财政配套资金或企业资金自筹情况;
(二)资金使用安排(具体支出的内容、任务数量等)。
七、预期经济效益
八、任务分工
(一)明确财政部门、农业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的任务;
(二)明确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
九、项目建设时间
2017年1月到2017年12月,按月安排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十、保障措施
附件2
2017年福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通 讯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Email: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申 报 时 间:
福州市农业局制
一、承担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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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和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包含新品种示范推广数量与规模,主要技术、规模、示范带动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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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技术水平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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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期目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辐射带动推广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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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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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位及专业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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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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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担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九、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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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送核业局汇总情况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十一、县(市)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十二、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荣誉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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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指南
一、实施目标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通过培育一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提升我市绿色防控的水平。通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危害蔓延,同时减轻农残,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二、项目实施内容
1. 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
果、蔬、茶叶等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以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现代植保机械、服务高效、规模适度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广应用大中型高效施药机械、科学用药,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提升装备水平,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进统防统治,解决一家一户“打药难”“乱打药”等问题。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防控技术示范
选在主要农作物(蔬菜、茶叶、果树等)集中种植区,开展主要农作物重要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重点为防控主要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即种群调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药防治等各种防控技术的集成等。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限额
(一)补助对象
为经工商注册的农业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
1.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
果、蔬、茶叶等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有从事果、蔬、茶叶等主要病虫害的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组织,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果、蔬、茶叶等主要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经验收合格的总面积不低于3000亩次。
2.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防控技术示范:要求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绿色防控等综合防控技术示范,要选在主要农作物集中种植区,建立农作物主要害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示范片,示范片面积达80亩以上。或育苗基地,各种农作物育苗基地面积须达20亩以上。
(二) 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
(三) 补助限额
2017年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项目补助资金总共100万元,
共计建立20个示范点。
四、申请程序和材料
(一)补助对象的申报与审核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应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愿向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申请。经县级植保部门筛定,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申报项目均要以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且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联合行文的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于2017年9月底前送市植保植检站。
2.审核。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施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重复补助;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全市项目补助的对象为20个,若全市申请项目补助的对象不超过20个(含20个),申报项目的对象即为项目实施组织;若超出20个,福州市农业局组织有关处站对项目进行核查审定,筛选出20个项目。经市农业局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公示。
(二)补助资金发放。补助方式采取资金补助,1、项目组织和资金安排的情况经福州市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按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局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至县(市)区。2、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落实;并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组织验收,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实施验收,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规发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验收,秋季农作物的要在2017年11月底前、春季农作物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结束。
五、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或承担植保工作的机构)应督查项目实施组织及时做好项目实施过程采集的相片和项目绩效的总结(要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秋季农作物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春季农作物的要在2018年11月底前报送福州市植保植检站[总结要有电子版和纸质(盖项目实施组织及植保站公章)]。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762 福州市植保植检站
邮政编码:350007
联 系 人:潘铭均
联系电话:0591-83818807、83811813
附件:2017年福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
2017年 项目
申 报 书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E - MAIL:
一、申请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担项目的优势
(一)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说明承担的条件优势及有关情况)
三、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与规模、实施内容
四、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五、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六、经济效益分析
七、经费概算
申请项目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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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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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人员组成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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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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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植保植检站审核意见 |
(本单位负责对以上内容的审核,并指导该项目实施。)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福州市植保植检站审核意见 |
(本单位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福州市农业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设施畜禽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提高畜牧业标准化、设施化养殖水平,增强畜产品供应能力,加快发展草食动物,突出优质特色畜禽产业朝着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稳步提高优质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牧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建设内容
坚持“突出特色、突出优质、做强企业、做大产业”的方针,扶持禽蛋、肉牛、肉羊,以及兼顾鸽子等特种畜禽发展,大力培育和保护地方优质特色畜禽产业,重点支持2017年度新建、改建标准化畜禽养殖舍、小型关键设备采购和设施建设,提升标准化设施水平。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限额
(一)补助对象
从事优质禽蛋、肉牛、肉羊和肉兔等畜禽生产企业,兼顾鸽子等特种畜禽企业。
(二)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补助15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三)补助限额
资金总额控制在60万元内,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1-2个。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7-1),“申报要求”中的所有附件注明“与原件相符”需加盖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公章。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申报单位同时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7-1)(一式3份,A4纸打印)并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农业局,电子邮件发承办处站。
3、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市农业局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资金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下达至县(市)区。
4、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并及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市畜牧站备案。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养区内。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等。
3、申报单位己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养殖档案规范、齐全。
4、申报单位的畜禽养殖规模: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头、肉兔年出栏5000头以上、肉鸡和肉鸭年出栏5万只以上、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优质蛋鸭存栏5000只以上。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养殖规模可酌情考虑。
六、联系方式: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市农业局畜牧站
联 系 人:赵越
联系电话:0591-83811801,传真:83315657
电子邮箱:xqyzz@126.com
附件:2017年福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
2017年福州市农业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建 设 地 点:
通 讯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Email: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申 报 时 间:
福州市农业局制
一、承担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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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和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包含品种示范推广数量与规模,主要技术、规模、示范带动面积、技术水平与创新、资金使用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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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期目标(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辐射带动推广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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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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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位及专业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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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现状(贴彩色照片两张,依照相对固定的参考物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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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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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 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财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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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生猪转产转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施目标
为了更好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5〕2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引导畜禽污染整治区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以有效解决发展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矛盾。
二、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补助2014年以来所在地农民从事生猪养殖的转产转业,具体转产为发展特色畜禽养殖、标准化果茶园建设、茶叶、食用菌、中药材和花卉苗木等项目。
1、特色畜禽养殖:扶持肉牛、肉羊、肉兔、地方畜禽品种等特种畜禽发展,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舍、小型关键设备采购和设施建设等。
2、标准化果茶园建设: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果茶园,或老果茶园道路、水利设施统一规划改造、高接换种和品种结构调整、无公害栽培示范、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果园简易设施、矮化修剪、生物综防、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滴微喷灌等技术;产后产品处理、保鲜库建设等。
3、新建茶叶加工厂或初制厂,按照《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规范(试行)》标准要求加工清洁化改造。
4、猪场拆除的原址垦复种植花卉苗木或果树。
5、标准化食用菌栽培项目:补助资金用于购置锅炉、粉碎机、拌料机、输送带、装袋(瓶)机、灭菌器、接种等设备或建设冷库、大棚、栽培架等设施。
6、标准化中药材种植或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工生产线。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补助限额
1、补助对象
先前为生猪养殖户(猪舍面积300m2以上),有乡镇政府出具的猪场拆除协议,现已转产或准备转产转业,持有原猪场或转产后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猪场拆除协议业主和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须一致),能出具吸纳贫困户就业证明的优先给予项目扶持。
2、补助标准
(1)新建果茶园(10亩以上)每亩补4000元/亩,改造更新(50亩以上)每亩补2000元/亩。
(2)新建或改造清洁化茶叶加工厂在100 m2以上,且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新建补10万元,改造补5万元。
(3)原址垦复种植花卉苗木或果树在1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0元。
(4)年栽培食用菌木腐菌每10万袋(或草腐菌1万平方米)补助5万元。
(5)种植中药材每20亩补助5万元。
(6)特色畜禽养殖规模(转产项目必须落地在可养区内):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优质蛋鸭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5000只以上,孔雀出栏500只以上。地方畜禽品种优先扶持。
特色畜禽养殖项目每个补助不高于50万元,果茶、食用菌、中草药和花卉苗木项目每个补助不高于40万元,原则上按不高于总投资的50%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3、补助限额
项目申报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300万元内,以上项目不得重复财政补助。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提出项目申请,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电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申报单位同时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A4纸打印、一式3份)并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市农业局,电子邮件发市畜牧站。
3、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市农业局审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在福州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会同市农业局下达至县(市)区。
4、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市)农业局组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单位凭验收材料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补贴资格。
五、申报材料
1、县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文件。
2、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3、乡镇政府出具猪场拆除协议等证明材料。
4、特种养殖需持有特种养殖证。
所有附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县(市)区农业局公章。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六、联系方式: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865室福州市农业局畜牧站
联 系 人:詹文庆
联系电话:0591-83315657,传真:83315657
电子邮箱:xqyzz@126.com
附件
2017年生猪转产转业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负 责 人: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 位):
主管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 - MAIL:
福州市农业局制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原猪场情况和现注册公司情况)
二、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内容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四、经费概算
总投资 |
具体用途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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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自筹资金 xx万元,申请财政资金xx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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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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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人员组成
姓 名 |
年 龄 |
工作 单位 |
职务/ 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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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现状彩照2张(以相对固定物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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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
负责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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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农业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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