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农业信息网(http://nyj.fuzhou.gov.cn/)上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本报告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信息公开意见箱”留言;2.联系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702,邮编:350026,联系电话:0591—87114391,电子邮件地址:fzsnyjbgs@163.com,传真:0591—83379036。
一、概述
2017年,市农业局(农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表的通知》和《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和社会公众热切关注的问题,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和制度完善,及时高效发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农业局(农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介、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办)等载体,搭建传递“三农”信息和互动交流的平台,着力提升福州“三农”工作信息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年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共计2200余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总体表现为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程序更规范、获取信息渠道更便捷,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1.围绕脱贫攻坚促公开。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扶贫脱贫”专题栏目,今年来发布信息261条;二是在贫困户进入、退出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户进入、退出信息在村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字确认后在乡镇再公示一次,经县委书记、县长签字审核后在全县公告;三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并根据要求将动态调整情况在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中予以录入;四是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将相关扶贫资金列入“福州惠民资金网”,让群众可以自己查询资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与省里对接,做好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调试、运行。
2.围绕土地确权促公开。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个过程中,做到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在宣传阶段,我市各乡镇、村在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土地确权工作小册子并发放给群众,宣传土地确权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在摸底调查阶段,我市各乡镇、村进村入户,摸清各村民小组的底数和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状况等;在现场指界阶段,各乡镇、村、生产小组组长、农户等配合作业单位到承包地现场进行指界,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块进行指认;在审核公示阶段,将各户承包地情况进行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农户清楚、认可签字,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在合同签订阶段,要求农民群众自己签字确认,杜绝替签现象的发生。
3.围绕生态农业促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一是制定并公开了《福州市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为至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6年减少1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60%,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二是拟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其中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改造项目由市级负责验收,验收结果均在福州农业信息网上公示。三是根据省农业厅下达2017年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监测任务做好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保密外,及时回应有关群众对农产品产地土壤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通过手机短信、《病虫情报》等方式发布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至今我局发布病虫情报17期,全市共发布病虫情报150期、9420份,手机短信37期、18300条,有效指导了我市农作物病虫防治工作。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市农业局(农办)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主要工作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到各处室(站、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和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做好以下几项任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完成局权责清单编制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食用菌菌种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十三项随机抽查事项列入清单监管,制定了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现了“二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监管工作方式。三是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浪潮行政处罚系统,并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予以公开。
2.提升网上办事效率。 一是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于2017年9月底将更新后的办事指南及样本录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二是持续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目前,市农业局(农办)窗口所有事项已100%实现“一趟不用跑(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或者最多跑一趟”的便捷流程,最大限度的精简办事材料,简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今后将继续增加“一趟不用跑”事项的比例。
3.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福州农业信息网设立“农业项目”和“财政资金”专栏,下设项目指南、过程公示、结果公示等子栏目,今年总计公示有关农业项目和资金信息46条。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等
1.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工作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行逐条对照,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分解下达,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任务和职责,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工作对接和落实情况报告,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到位。
2.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部门网站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栏目。在公开时间上做到及时,在公开程序上做到逐级审核、加强监督,公开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3.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修订并严格执行《福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在公开属性、定密方面,公文编制从拟稿到签发层层把关,确保该公开一件不漏、不该公开一件不上。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办理流程,对从接受申请、申请表审核、登记及交办和回复办结告知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设置。
4.经费保障到位。每年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对网站建设、平台建设、公开栏设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到实报实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5.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等情况。近年,市农业局(农办)在传统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今年在继续办好政务微博“福州三农”的基础上,新办官方微信公众号“福州农情新视界”,及时发布“三农”热点工作,反响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市农业局(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财政资金类、建设项目类、安全生产类、“三农”业务工作类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市农业局(农办)主动公开信息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布,并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设置链接。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馆供社会公众查阅。此外,通过政务微博“福州三农”和微信公众号“福州农情新视界”即时发布“三农”工作的热点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在“福州农业信息网”设立“政策解读”栏目,今年来发布信息16条。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起草的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一是密切关注“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农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所在,及时引用或转发国家、省、市权威机构的解读。全年转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引用国家级及省级政府、省农业厅的政策解读类信息14条。二是强化对市本级发布文件的政策解读,今年就《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额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7﹞1号)和《福州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两份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详实的解读。三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建设美丽农村,提升幸福指数”为主题,对 “新农村幸福家园”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进行解读。四是在市政风行风热线上,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主题,对农产品质量、产业融合、智慧农业、“三品一标”、经济作物生产、休闲农业、土地承包、动物检疫、幸福家园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的政策进行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农业局(农办)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对社会公众的关切问题进行回应。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三农热点信息。全年发布政务微博260余条,微博粉丝(听众)3.4万人,新办官方微信“福州农情新视界”,5月份上线以来已发布86期126篇。二是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成立了舆情收集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舆情收集报送机制》等相关文件,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舆情监控网络,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在各大网站和百度贴吧、论坛上对农业相关舆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做到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处置、回应正确信息,确保不实传言得以消除。三是高度重视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12316服务热线建设,全年共处理12345群众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诉求52件,回复处理12316服务电话350多条、语音留言70多条。做到了及时查收、及时批准、及时回复,确保件件有落实、有回音、群众的诉求得到满意答复。四是在“福州农业信息网”设立“安全应急”和“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发布台风、动植物疫情防范和应对等重要农情农事信息,帮助农民及早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尽早恢复生产。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各类信息,增强群众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7年市农业局(农办)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接受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等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6件,累计受理34件,严格按照规程、法定时限答复。申请公开的事项主要围绕“三农”业务政策咨询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年内的6件依申请公开,市农业局(农办)均及时予以答复办结,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4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一些产业统计数据等,可供课题研究参考,不宜作为官方数据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农业局(农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条例》《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开放的原则,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福州“三农”实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运用好12316服务热线、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渠道,便捷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咨询问题等。
2.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3.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产业规划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扶贫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市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严格做到市本级“三农”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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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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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69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0
|
69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6
|
3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5
|
3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
|
3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1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17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