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农业(农林水)局:
为做好2018年农业项目有关工作,确保项目尽快落实,我局拟根据各地需求量采取资金切块下达方式,开展项目工作。请你们根据如下申报条件,推荐上报本辖区拟申报2018年现代畜禽产业园、设施畜禽和生猪转产转业等项目的畜禽场数及补助金额。
一、现代畜禽产业园项目
(一)申报对象。新(扩)建高产蛋鸡养殖企业。建成后新增产能达20万蛋鸡以上,以达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可逐步形成畜禽产业园。且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申报项目单位必须在可养区内,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等。
(二)扶持标准。新购置并安装20万只以上全套现代蛋鸡养殖设施的养殖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市财政补助资金。每个项目补助不高于100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三)建设内容。做强家禽产业,推进现代化标准化蛋鸡养殖,主要支持2018年度蛋鸡养殖企业购置现代化蛋鸡养殖设施,包括置备自动化饲养设施、自动化集蛋设施、自动化刮粪设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设施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辉
联系电话:83811801
电子邮箱:xqyzz@126.com
二、设施畜禽项目
(一)申报对象。从事优质禽蛋、肉牛、肉羊和肉兔等畜禽生产企业,兼顾鸽子等特种畜禽企业。其中: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头、肉兔年出栏5000头以上、肉鸡和肉鸭年出栏5万只以上、蛋鸡存栏3万只以上、优质蛋鸭存栏5000只以上。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养殖规模可酌情考虑。
申报项目单位必须在可养区内,己进行养殖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等。
(二)扶持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市财政补助资金。
(三)建设内容。坚持“突出特色、突出优质、做强企业、做大产业”的方针,扶持禽蛋、肉牛、肉羊,以及兼顾鸽子等特种畜禽发展,大力培育和保护地方优质特色畜禽产业,重点支持2018年度新建、改建标准化畜禽养殖舍、小型关键设备采购和设施建设,提升标准化设施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越
联系电话:83315657
电子邮箱:xqyzz@126.com
三、生猪转产转业项目
(一)申报对象
先前为生猪养殖户(猪舍面积300m2以上),有乡镇政府出具的猪场拆除协议,现已转产或准备转产转业,持有原猪场或转产后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猪场拆除协议业主和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须一致)。
(二)扶持标准
1、新建果茶园(10亩以上)每亩补4000元/亩,改造更新(50亩以上)每亩补2000元/亩。
2、新建或改造清洁化茶叶加工厂在100 m2以上,且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新建补10万元,改造补5万元。
3、原址垦复种植花卉苗木或果树在1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0元。
4、年栽培食用菌木腐菌每10万袋(或草腐菌1万平方米)补助5万元。
5、种植中药材每20亩补助5万元。
6、特色畜禽养殖规模(转产项目必须落地在可养区内):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优质蛋鸭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5000只以上,孔雀出栏500只以上。地方畜禽品种优先扶持。
特色畜禽养殖项目每个补助不高于50万元,果茶、食用菌、中草药和花卉苗木项目每个补助不高于40万元,原则上按不高于总投资的50%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三)建设内容
1、特色畜禽养殖:扶持肉牛、肉羊、肉兔、地方畜禽品种等特种畜禽发展,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舍、小型关键设备采购和设施建设等。
2、标准化果茶园建设:按标准化要求新建果茶园,或老果茶园道路、水利设施统一规划改造、高接换种和品种结构调整、无公害栽培示范、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果园简易设施、矮化修剪、生物综防、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滴微喷灌等技术;产后产品处理、保鲜库建设等。
3、新建茶叶加工厂或初制厂,按照《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规范(试行)》标准要求加工清洁化改造。
4、猪场拆除的原址垦复种植花卉苗木或果树。
5、标准化食用菌栽培项目:补助资金用于购置锅炉、粉碎机、拌料机、输送带、装袋(瓶)机、灭菌器、接种等设备或建设冷库、大棚、栽培架等设施。
6、标准化中药材种植或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新建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工生产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文庆
联系电话:83315657
电子邮箱:xqyzz@126.com
四、时间要求
2018年起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可列入建设范围,2018年12月底前各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建设。
请各县(市)区筛选推荐,于5月30日前盖章上报,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市畜牧站邮箱。
附件:1.2018年现代畜禽产业园项目申报摸底表
2.2018年设施畜禽项目申报摸底表
3.2018年生猪转产项目申报摸底表
福州市农业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