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3000-2019-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19-02-12
- 标 题: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综〔2019〕43号
- 发布日期:2019-02-20
- 有 效 性: 有效
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逐渐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活动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9〕32号)工作部署和省农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2019年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的紧急通知》(闽农执法队〔2019〕4号)文件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
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是保障春耕生产,促进质量兴农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春耕备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组织到位,保障到位,措施有力,推动工作早部署、任务早落地、成效早显现。把抓好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农村农业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入开展“质量兴农促春耕”活动,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扎实做好春季农资打假工作。
二、突出重点区域, 明确监管任务
要根据春耕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以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资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对热点区域、主要集散地、特色农产品产区等重点区域农资市场整治。要尽快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种子:以杂交水稻、蔬菜种子为重点,加强种子质量抽查和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种子等工作,开展种子经销集散地、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的巡查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农药:以禁限用农药、特色优势产业常用农药为执法监管重点,加强农药监管平台线上巡查、现场稽查,开展产品质量执法抽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严查制售非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以及无证生产销售、一证多用、套用冒用登记证,违法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兽药:以禁用兽药、兽用抗菌药和兽用生物制品为监管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兽药,严查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无证生产经营,以及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违禁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以及超剂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效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日常巡查、产品质量抽检,依法打击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和三聚氰胺,不遵守有关规定生产饲料,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
农机: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改变产品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化监管功能,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农药、兽药、肥料和种子企业纳入平台监管。加强产品购销平台登记备案的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完整登记备案产品信息, 推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兽药实名登记。结合线上巡查、线下稽查,发挥平台快速追溯功能,全程追溯打击假劣农资。
(二)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结合当地春耕生产实际,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圩场及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和展示优质放心农资产品等活动,宣传普及农资安全规范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知识。大力宣传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和假冒伪劣产品,宣传一批诚信守法的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营造农资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查处农资违法案件。要集中农业执法力量,针对农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开展农资执法检查。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原则,依法查办农资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认真落实案件协查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间案件线索通报,逐级追溯来源和追踪流向,双向全程打击假劣农资。要狠抓大要案查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查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四)依法受理农资案件投诉举报。设立农资案件投诉举报电话12316及投诉举报现场受理点,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案件回访工作,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
(五)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加强农资打假工作信息报送、总结工作成效,上报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农资监管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整改提高。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591-83811803,电子邮箱:zfd0591@126.com。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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