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27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1-12-15
- 标 题: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综〔2021〕301号
- 发布日期:2021-12-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机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农综〔2019〕65号)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应急管理局持续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浓厚,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经乡镇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考评验收等程序,确定福清市三山镇、永泰县丹云乡、闽清县省璜镇、闽侯县甘蔗街道、长乐区金峰镇、连江县马鼻镇、罗源县松山镇、马尾区琅岐镇、晋安区新店镇、仓山区城门镇等10个乡镇为2021年度福州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示范乡镇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巩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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