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18-06-12 11:38

  《中共福州市 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体框架分为六个部分,20条。

1.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2.第二部分是开展清产核资这一部分围绕如何开展清产核资作了部署安排,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二是有序开展清产核资,各县(市)区要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清产核资工作。三是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四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3.第三部分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要借鉴闽侯县试点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按照程序确认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

4.第四部分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二是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并出具股权证书。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5.第五部分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二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三是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四是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6.第六部分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市级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承担单位,制定配套的分工实施方案。三是做好宣传培训。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所需用地。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五是加强督促检查。

来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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