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福建省非洲猪瘟相关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02-20 08:52

一、 出台背景和目的 

  8月份以来,非洲猪瘟疫情来势凶猛,非洲猪瘟病毒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污染物(泔水、饲料、垫草、车辆等)传播,而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 

  本规范的出台,目的是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突发疫情,规范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且在疫情处置过程中,为了避免病毒通过人员、车辆等直接或者间接接触传播、扩散。 

  二、 编制依据 

  本规范主要依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来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临时检查消毒站技术规范(试行):负责疫点疫区的封锁、受威胁区等主要路口的检查消毒,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消毒、登记。 

  生猪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规范(试行):消毒人员负责对市场地面、废弃物、污水及往来车辆等进行规范消毒。 

  生猪屠宰场消毒技术规范(试行):消毒人员负责对屠宰场区内办公区、生产车间、隔离圈、待宰圈、废弃物及往来车辆等进行规范消毒。 

  无害化处理场点消毒技术规范(试行):消毒人员负责对无害化处理场、掩埋场点及往来车辆等进行规范消毒。 

  疫点疫区生猪养殖场户消毒技术规范(试行):消毒人员负责对场区内圈舍及场区内环境等进行规范消毒。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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