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一)支持茉莉花种植基地建设
新植茉莉花基地是指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种植的茉莉花基地。新植茉莉花基地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认定。
新建茉莉花种质资源圃是指农业经营主体或科研单位当年新建茉莉花种质资源圃。茉莉花种质资源圃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认定。
在闽江、乌龙江两岸认种认养茉莉花是指认养闽江、乌龙江两岸公园内已有的茉莉花,在闽江、乌龙江两岸的公园内符合规划的地块认种茉莉花。
(二)支持绿色生态茶园建设
绿色生态茶园是指按照《福建茶叶绿色发展技术规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建设的茶园。绿色生态茶园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认定。
(三)支持茉莉花茶产业加工提升
新购置并投入使用是指当年度购置并调试安装完毕开始生产。茉莉花茶生产加工设备是指在茉莉花茶生产加工中需要使用的加工、检测检验以及实验设备。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每家企业每年申报资金补助的新增设备金额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
(四)支持茉莉花产业园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指政府投入的“七通一平”。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待产业园建成完成验收后,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五)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家3A级旅游景区及以上是由旅游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的。
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是指在福州地区内注册的有生产加工福州茉莉花茶的茶叶企业。
(六)支持茉莉花茶品牌宣传及标准化建设
实施福州茉莉花及茉莉花茶整体品牌形象塑造工程主要是指聘请国内知名品牌策划设计公司,规划设计福州茉莉花及茉莉花茶整体品牌形象标识、品牌宣传广告及宣传推介策略,全力打造福州茉莉花及茉莉花茶公共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对整体品牌形象进行国内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积极利用中央、省、市媒体开展福州茉莉花及茉莉花茶宣传推介;在福州宣传画册、宣传片、旅游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地铁站、城市公共设施、休闲广场、主干道路等地方集中开展福州茉莉花及茉莉花茶品牌形象展示;支持举办国家级、省级茉莉花与茶业高峰论坛和相关花茶评选赛事,举办茉莉花及茶叶节庆活动,夯实福州市作为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的基础,倾力打造世界茉莉花茶之乡。
福州茉莉花茶神州行活动主要是组织福州茉莉花茶主要生产企业参与国内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市)的展会活动,每年不少于6场次,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参展展位、展馆特装及相关活动。支持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自主参加国际展会和国家级、省级政府部门或协会主办的展会活动,根据展会方票据对企业进行补助。
福州茉莉花茶标准和福州茉莉花衍生产品标准由全国茉莉花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修)订,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企业主导制(修)订工作。
(七)支持茉莉花茶科技创新
发明专利,指获得国内授权的,与茉莉花和茉莉花茶相关的发明专利。
(八)支持设立茉莉花茶专营店
专营店是指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直接开设的,在四个景区内,经营福州茉莉花茶产品50%以上的商店。由市农业农村局核验,根据租赁方票据以及企业转账凭证,对年租金给予补助。
(九)支持福州茉莉花茶生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探索“政、银、担、企”有机协作模式,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金融支持体系。“政府基础风险金”项目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邮储银行福州市分行、福州市担保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主要针对福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绿色生态基金”由市金控集团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为国内顶尖的专业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该基金全面遵照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采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首选和主要投向为我市的绿色生态行业,包括绿色农业、绿色林业、工业节能减排环保项目、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项目、污染防治项目、绿色建筑、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