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市委、市政府立足福州发展实际,出台《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四大特点
1.体现农业农村工作战略导向的转变。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 “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用乡村振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体现中央、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新要求,提出了要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加快种业创新、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任务。
3.体现与福州重大战略部署的衔接。注重吸纳衔接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个城、五大国际品牌、九大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保持指标项目的一致性。
4.体现福州农业农村的特色亮点。在产业部分,着重强调了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以琅岐为中心的果蔬生产供给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在改革部分,强调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出台县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内容;在乡村振兴部分,强调组建乡村振兴集团,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和精品线路建设。
二、《实施意见》预期目标
今年目标任务: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2万亩以上。
2.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3.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4.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典型培育,新培育乡村振兴中高级版试点村6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条以上乡村振兴精品线路,初步形成“串点连线成片”的工作格局。
今后五年目标任务:
1.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3.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实施意见》六项重点工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完善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提升已脱贫地区和人口内生发展能力。
2.稳固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种业创新和农业绿色发展,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
3.推动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支持品牌农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对台对外农业合作交流,积极扩大农村消费。
4.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5.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
6.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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