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5 10:31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1—4月)我降雨偏少,发生冬春连旱可能性较大;雨季(5—6月)可能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引发洪涝灾害;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8~9个(常年平均6.9 个),6月可能有早台风,夏季(7—8月)有1~2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总体上,2021年我省气候中长期趋势具有—定不确定性,不排除发生局地干旱、强降雨、强台风和大洪水的可能,防汛抗旱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切实拧紧责任链条,消除度汛隐患做好迎汛准备,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备汛等工作的通知》(榕汛202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元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使命重大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研判汛期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农业防汛备汛有关工作特别是今年是基层换届年,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好“现任同志”“新任同志”责任交接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干劲不减。

二、夯实基础建设,提高防抗水平要持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抗灾能力。要做好设施农业管护加固工作,提高设施抗灾害、防风险能力。要做好农机具日常检修、保养等,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抗旱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田间抽水排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突出抓好疏通排灌沟渠、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适时抢收等,确保灾后尽快恢复生产,保障汛期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满足灾区群众日常生活需求。要提前做好牲畜棚圈维护、加固等防范工作,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设施防护,落实抗风抗雹等措施,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防灾。要着力提升农业保险水平,有效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户群众利益。

三、严密监测预警,排查整治隐患要完善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机制,针对汛期不同灾害性天气,组织专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宣传告知等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会商,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动态,加强异常天气监测预警,共享气象监测信息、水利监测分析等预报预警结果,强化灾情趋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将天气预警信息和有关防御要求通过“村村响”大喇叭等各种渠道发布,提醒广大农民群众以及有关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做好相关准备。要结合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农校、农场、园艺场、畜牧场、良种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机关自身等可能发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我省将于4月1日进入汛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林水局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有关应急人员和队伍做到随时候命、随时应战,要及时根据天气情况作出部署和指挥调度,并点对点指导重点区域加强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情或安全生产事故,第一时间收集、汇总、核实并上报,确保有关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认真做好汛期消毒剂、疫苗、种子(苗)等救灾物资准备工作,注意加强灾后动植物疫情监测,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2021年23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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