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0-03-03 09:23

为确保农业工作安全稳定,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农业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安全维稳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广大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单位稳定

、可能引起火事故的原因

1电源: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

2、物料自燃: 作物秸杆无序堆放发热自燃、易燃物品堆放发热自燃等;

3雷电致燃:易燃物品因雷电击引燃

4、烟头,鞭炮、烟花等致燃;

5其它如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 、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等诱发原因

预防措施

1单位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讲座,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物。

四、处理程序

1、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控制火势蔓延,急打“119”;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市农业局办公室;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按照消防通道逃生的线路组织员工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干部职工受伤,要及时通知家属;

6、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7、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8、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五、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具体基本原则如下:

1.救人重于灭火: 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

2.先控制、后消灭: 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3.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

4.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5.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物体是重点,特别是粮食药物存储室是重中之重。

6.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是重点。

7.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8.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情况进行以下操作:

9.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进行扑灭.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现场管理汇报。

10.现场最高领导者对火势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安全员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现场最高领导或消防队员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火场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着火地点、着火物资及或是大小,联系电话,回答“119”询问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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