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3]331号)、《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规[2021]1号)、《关于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榕委发〔2013〕9号)、《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1]260号)要求,我市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种植保险并给予市级保费补贴。现下达2013年度和2021年度市级保费补贴442.2121万元,其中:2013年度长乐区23.7万元;2021年度长乐区227.3353万元,福清市121.9835万元,罗源县25.7003万元,连江县29.1988万元,马尾区8.8368万元,永泰县5.1769万元,闽侯县0.2805万元(详见附件)。
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技术站提出。
公示电话:83811817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5日
附件1、保费补贴汇总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和任务清单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