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2-08-09 16:29
根据《福州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2022年度福州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下达资金如下:
1.下达2022年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激励资金47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其中:长乐区100万元,永泰县、晋安区各80万元,仓山区、闽侯县、罗源县各50万元,连江县、福清市各30万元。
2.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奖励资金948.7425万元,专项用于相关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励、日常管护补助等,其中:长乐区804.054万元、永泰县130.1655万元、晋安区14.523万元。
公示时间:2022年8月9日—8月16日
公示电话:0591-87663761(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9日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