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10-28 14:4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精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标准为每亩287.48元(其中:永泰县作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县财政投入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县按照2:8比例分担,市级配套资金57.5元/亩、共计62.215万元,其中福清市28.75万元,长乐、连江各11.5万元、罗源县10.465万元(详见附件),拟向市财政局申请切块下达。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农田处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4日。
联系电话:0591-83374258
电子邮箱:fzntjsglc@163.com
附件:2024年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分解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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