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年度激励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5-02-17 10:05
根据《关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有关措施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4〕6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年度激励资金如下:
下达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年度激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长乐区300万元,福清市、闽清县各200万元,永泰县、马尾区、连江县各100万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经费以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
公示电话:0591-8766376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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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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