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5-03-26 11:25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福州市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从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1400万元,下达至永泰、闽清、罗源、连江、闽侯等5个县,用于支持脱贫村和其他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村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提出。

 

公示时间:3月26日-4月1日

公示电话:0591-8766376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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