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6〕8号)要求,拟向市财政局申请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0万元下达给各县(市)区,资金分配如下:福州新区(长乐区)1万元、福清市3万元、闽侯县1.2万元、连江县1.4万元、闽清县1.2万元、罗源县1.1万元、永泰县1.1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5月8日。
公示电话:83324930(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附件: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农机报废更新领域)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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