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联系方式
时间:2023-02-25 15:52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1 

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承担鼓楼区台江区及高新区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及农产品质量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植物防(检)疫和村集体财务监管等执法具体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83811803 

2 

福州市植保植检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控的监管工作,以及新农药(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和植保技术的培训、宣传的工作。依法负责执行全市的植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疫情监测、疫情普查、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及监管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新农药(械)等植保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植保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 

83811813 

3 

福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 

承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济收益统计分析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辅导和培训工作 

83811806 

4 

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福州市分校) 

参与制订福州地区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及花生等油料作物生产指导任务;      组织县、乡、村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户开展专业培训;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农业“五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承担农业中专学历教育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农民教育、绿色证书工程、农科教结合、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83811816 

5 

福州市经济作物技术站 

研究制定和指导实施全市果树、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发展规划、品种布局和生产基地建设;负责全市果树、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负责全市果树、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果树、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无公害生产技术指导及示范。 

83811817 

6 

福州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 

承担土壤肥料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承担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开发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83811815 

7 

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发展规划,承担、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抽查任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承担、指导辖区内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或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新技术引进和应用,承担下级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83811812 

8 

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承担制定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业政策研究以及产品安全质量、开发、技术研究和推广;参与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2.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与监督管理;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标志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督检查; 

83811810 

9 

福州市畜牧站 

承担种畜禽监管、畜禽新品种、草地监理的评审工作;承担畜禽品种、畜产资源、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畜牧及牧草的新技术推广、示范和培训工作。 

83811801 

10 

福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承担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培训、科普宣传、动物产品安全技术检测等工作。指导全市兽医实验室和动物疫病测报站建设;参与兽医、兽药、兽医医疗器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畜禽标识的供应等公益性工作。 

83791165 

11 

福州市种子服务 

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一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质量检测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和调用等工作。 

87336313 

   
  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6号楼7-8层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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