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人才第一
福建省2025年“头雁”项目来啦!
如果你是乡村产业的带头人
有志于投身于乡村振兴事业
现在就是你展翅高飞的时刻!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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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造就一支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启动实施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福州市有75个遴选推荐名额,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为承担2025年“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头雁”学员!首期培训班将于7月20日在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正式启动。
招募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从事种植业、畜禽养殖、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乡村建设等领域3年以上;
4.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5.对已参加过“头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不重复参加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不作为培育对象。
项目优势
1.精心组织集中授课。严格落实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每天不超过8学时要求,坚持产业导向,确保按照学员从事的产业开展分类培训,提升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上采取不超过80人的小班制,安排优质师资,确保授课质量。
2.优化多元实践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实践交流活动,组织“头雁”到省级以上优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质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体验式学习。
3.落实导师指导帮扶。为“头雁”配强指导老师,在培育中全程参与教学答疑解惑、组织实践教学活动、帮助解决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
4.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积极聘请优秀“头雁”担任在校农科生产业导师,提供生产经营、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推动新老“头雁”交流合作,支持往届“头雁”参与经验分享、交流互访等活动。
5.全力保障“头雁”学习。培育机构保障“头雁”学员集中培训期间享受与在校大学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本次培训食宿费用和学杂费由财政资金承担,往返路费由个人承担。
报名须知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学员申请表》,于7月15日前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报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员学员报名和资格初审,汇总至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择优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届时,学员根据培育机构和培训班次的时间参加“头雁”项目。
联系人:
辛少彬(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
联系电话:
0591-838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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