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农〔2013〕218号
2013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工作人员上半年岗位考核方案
局各处室、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公务员岗位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榕人考培〔2013〕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本局2013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二、考核程序
被考核对象填写《市直机关公务员2013年度上半年岗位综合考核表》并述职,被考核对象的直接领导对其半年工作进行点评,考核组统计月考核结果,并结合考勤情况、直接领导点评意见、半年内受奖惩情况,提出半年考核等次意见。
三、半年考核结果确定
1、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研究确认。
2、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市公务主管部门审核。
3、各单位半年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总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
四、考核时间安排
半年综合考核结果于7月10日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各单位请于7月2日前上报考核结果,考核小组于7月3日前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研究确认。
五、其他事项
1、调任或转任、半年内退休的公务员,半年综合考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参加考核和奖励;新录用人员、半年内病事假超过3个月的人员(除工伤、产假人员外),半年综合考核不定等次,不予奖励;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参加半年综合考核,半年总结由学习、培训单位点评,考核等次由派出单位根据点评意见确定;挂职、驻村干部由派出单位在考核人员名单中说明,暂不定考核等次,也不列入所在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计算基数,半年考核奖金由派出单位申请发放;市纪委、监察局派驻人员,月考核由驻在单位负责,半年综合考核由驻在单位按照月考核结果提出意见,由市纪委、监察局确定等次,优秀比例不占驻在单位指标,不列入驻在单位优秀比例计算基数,半年考核奖金由派驻单位申请发放;派驻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考核奖金由派出单位申请发放;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2、相关表格从福州农业信息
下载。
六、加强组织领导
局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组,由石允淦任组长,黄新秋、严可城任副组长,郑江闽、杨稀、张宏彦、余光涛、陈云增、朱向阳为成员,负责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考核工作。
福州市农业局
2013年6月25日
市直机关公务员2013年度上半年岗位综合考核表(内设机构负责人).doc
市直机关公务员2013年度上半年岗位综合考核表(内设机构除负责人外其他工作人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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