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奖补激励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4-25 15:08
根据《福州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榕委振兴组〔2022〕3号)、《2024年度福州市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榕委振兴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拟下达资金如下:
1.下达2024年度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激励资金470万元,其中:永泰县100万元,闽清县、高新区各80万元,仓山区、连江县、长乐区各50万元,福清市、闽侯县各30万元。
2.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奖励资金2782.6155万元,其中:永泰县240.366万元、闽清县235.092万元、长乐区494.769万元、福清市1074.774万元、闽侯县536.8695万元、马尾区92.754万元、罗源县107.991万元。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4月30日
公示电话:0591-8766376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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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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