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和《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榕农综〔2021〕260号)文件精神,拟对在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获得绿色食品、市知名农业品牌、省著名农业品牌的单位实施奖励。具体情况为:
1. 2023年我市获省著名农业品牌2家,分别为福州优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南湖山茶业有限公司,均已获得过市级知名农业品牌奖励20万元,本次补差奖励各10万元。省著名农业品牌奖励合计20万元。
2. 2023年我市获市知名农业品牌6家(农业类),给予每个获奖主体奖励20万元,计120万元。
3.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绿色食品新增48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计96万元。
上述品牌奖励资金共计236万元,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 5月15日。
监督电话: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0591-83811810;
驻市农业局监察室:0591-83348409
附件:2024年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安排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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