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样品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样品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农资种类 |
检测项目 |
数量(批次)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杀鼠剂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
有效成分含量+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非标) |
22 |
3.96 |
2 |
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非标) |
22 |
2.64 |
|
3 |
肥料 |
外包装上的标明成分和氯离子指标,有机肥加检有机质含量、水分、Ph值等 |
22 |
1.76 |
要求:
1.服务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可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上门收样。
3.因农药的特殊性,供应商收样全过程必须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4.采购人采样后通知供应商,供应商自收样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第一时间按照相关程序交到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抽检人若有复检要求的,供应商需接受复检。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检测项目中所列农药和肥料相关检测指标的资质并出具带有“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印章的检测报告;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项目服务必须符合采购要求,承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测任务。上述项目内容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报价人应提供:
(1)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
(2)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包含符合政府采购相关信用要求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5)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复印件。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837杨必茂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4年5月15日8:30至5月17日18:00(北京时间)。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杨必茂 电话:0591-83839203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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