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榕农(农药)不罚〔2024〕1号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白漫溪路分店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号的农药案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白漫溪路分店 |
91350100MABXBK9A0F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白漫溪路分店 |
当事人为了谋利,从2021年起,从福建颐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购进其公司生产的BinBoo兵宝?驱蚊贴共计80盒,进价4.3元/盒,以售价8元/盒的价格在网络上销售,共计销售80盒到全国各地。 该产品没有获取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号,其标签上标注的功效为驱蚊,适用范围:外用,可供成人及儿童驱蚊使用,可粘贴于衣物,随身物品或家具上,可多位置同时使用,效果更佳,室内室外均可使用。产品由植物精油、不织布、医用压敏胶等组成。 当事人经营的BinBoo兵宝?驱蚊贴的违法所得共计640元,货值金额共计640元。 |
行政处罚种类: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福州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2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二项, |
履行方式:自愿履行。 履行期限:即刻。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4年5月28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