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2024年农机化工作要点》和省农机推广总站《关于做好县级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农机项目资金需求,我局拟向市财政局申请从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农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中列支农机项目补助资金35万元,切块下达至福清市、长乐区、永泰县和罗源县,其中福清市、长乐区、永泰县各10万元,罗源县5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7月10日。
公示电话:83324930(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附件:2024年市级农机项目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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