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块下达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7-16 09:41

经我局7月15日局务会研究同意,为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暨202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重点工作要求,按3、4、6、7万元等四种资金补助标准切块下达60万至各县(市)区,其中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各4万元,长乐区、闽侯县、罗源县、闽清县各6万元,福清市、连江县、永泰县各7万元,高新区3万元。所需经费从省里下达我市的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63519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23日 

  

附件:1.2024年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补助资金安排表及任务清单

2.2024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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