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及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库委员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征集范围福州地区(含市属企事业单位,省直、中直在榕企事业单位及各高等院校)工作,按人事部门规定未到退休年龄、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担任高级职称(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经师、高级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农经师、工程师)职务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任职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征集专业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
三、征集办法
(一)收件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携带下列有关材料至各县(市)区职改办或农业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进行初审。
1.《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A4纸双面打印)。
2.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律用A4纸)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
(二)资格复核: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农业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汇总,并填写《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市农业职改办复核,电子版发至邮箱:snbgs720@126.com。
(三)审核、入库审批: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批准入库。
四、有关说明
(一)原评委专家工作单位或职位变动的可进行重新申报,以便确认。
(二)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按照农学专业5名、园艺专业5名、植物保护专业5名、水产专业5名、畜牧专业5名、兽医专业5名、农业资源环境专业5名、农业机械化专业5名、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专业5名、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5名的控制数推荐入库委员。
(三)在选拔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时,要综合考虑评委的分布、专业涵盖面、评委的年龄、学历、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要素。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同时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审查后出具相关证明。
(四)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评委库每3年调整一次。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各推荐单位应及时上报,经市农业职改办核实后报市职改办进行调整。
市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要求推荐入库。
五、收件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30日
六、收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
公区6号楼707室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人:魏少娟(0591-83360525)。
附件:1.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2.福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
福州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改革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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