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市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09-25 16:47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部分)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66号)要求拟向市财政局申请2024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市级配套资金共计59万元下达给各县(市)区,市级配套资金从“农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中列支。资金分配如下:福清市11.14万元,长乐区11.34万元,连江县18.78万元,罗源县3.03万元,闽侯县8.89万元,闽清县2.22万元,永泰县3.6万元,资金分配表见附表。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10月2日。

 公示电话:83324930(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电子邮箱:fzsnyj123@163.com

 

附件:2024年福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市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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