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扣押船舶置留区恢复通电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4-11-25 0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扣押船舶置留区恢复通电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项目名称

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扣押船舶置留区恢复通电项目

二、 项目限价

    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柒拾贰元整。

三、 项目主要参数

1.项目总概:采取电缆配重沉江底方式重新铺设过江电缆约310米,恢复置留区通电。

2.主体框架总体框架为国标铜芯带凯电缆及配套品牌电气设备,标准规格不低于YJV22-5*16;电缆及配套项目设备须质保3年。

3.本报价包含用电项目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材料及施工含基础施工费和增值税普用发票税点等全部费用。

四、 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场地位于福州市高新区六十份洲水域。

2.国标铜芯带凯电缆需要提供国家“3C”认证证书,电气设备材料须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合格产品并达到船舶置留区安全使用标准,用电电缆须配重沉江底。以上项目全部保质保量安装到位,实际施工长度以实际安装长度为准(可以提前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查),必须确保达成服务主要目的。采购人有权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监督,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视作无条件认同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结果。

五、 报价须知

报价人应提供:(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方案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

1. 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中的各项单价及总价格式需与本公告附件(报价清单)中的规定一致,;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经营范围必须和本项目相符合。

3.供应商代表为法人的,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施工电缆及材料样品一份;

5.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的所有技术和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声明无重大违法和行贿犯罪记录两项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公告期限及报价方案材料提交、评审时间
1.公告时间:从20241125日至12月2日;

2.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215:00止(北京时间,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含公休日)

3.评审时间:2024年12215:30(北京时间)

七、 采购人信息

1.接收单位: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2.接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湾边排涝闸站内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3.联系人:陈智勇

4.联系电话:0591-83227257;1333841666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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