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下达罗源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奖励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12-13 12:20
经我局12月12日局务会研究同意,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其中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示范县或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23年10月,罗源县已顺利通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验收评估,获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拟下达该项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拟从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农产品安全与监管”专项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63519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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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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