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 |
身份证件号码 |
当事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榕农(农药)罚〔2025〕1号 |
黄清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黄清华 |
350***********3922 |
黄清华 |
当事人在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谋利,从各自生产厂家直接购进以上6个品种的农药进行零售。其中: 1、超级花卉杀虫王(规格:5ml×40支/盒,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781,生产单位:北京碧绿家园无土栽培有限公司)40盒; 2、芳香型花卉杀虫液(规格:10ml×30瓶/盒,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781,生产单位: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廊坊农药中试厂)40盒,; 3、花卉病虫清(规格:5ml×3支/盒,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831,生产单位:北京九州护花神植物病虫害研究所)50盒; 4.呋喃丹(生产单位:安徽省无为县园林花卉肥料厂):200袋; 5、多菌灵高效杀菌剂(生产单位:安徽省无为县花卉肥料厂)200袋; 6、百虫灵杀虫剂4号(生产单位:安徽省无为县腐植酸厂)200袋。 当事人经营以上农药的货值金额共计2920元,违法所得489.4元。 |
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及福建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权标准 |
履行方式:自愿履行。 履行期限: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福建省非税收入款指定账号进行专户缴纳。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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