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和《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榕农综〔2021〕260号)文件精神,拟对在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获得绿色食品、市知名农业品牌、省著名农业品牌的单位实施奖励。具体情况为:
1、2024年我市获省著名农业品牌3家(农业类),分别为福建省卢峰茶业有限公司、福建东来茶业有限公司、福清市文华实业有限公司,均已获得过市级知名农业品牌奖励20万元,本次补差奖励各10万元。省著名农业品牌奖励合计30万元。
2、2024年农业类企业获市知名农业品牌6家,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计120万元。
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绿色食品新增77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计154万元。
上述品牌奖励资金共计304万元,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1日。
监督电话: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0591-83811810;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1-83348409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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