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责主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刻反思反省,认真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2024年10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情况,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先后5次研究推进整改的具体工作,努力把各项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确保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牢牢把握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36个具体问题,逐条细化了49条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每月召开调度会,调度巡察落实情况,紧盯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逐一核实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此问题已整改的,坚决不予销号,进一步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突出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主动从制度上找原因,及时做好机制完善、建章立制的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制度机制、规则规程等12项,切实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9个,占巡察反馈问题的52.8%。亲自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五组的反馈意见不回避,深刻剖析原因,强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成立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部署,压实责任。2024年9月14日主持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五组巡察中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处室,并责任到具体经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强化督查,扎实整改。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党组书记、局长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并与中心工作互相融合、互为促进,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整改实效。牵头召集专题会、党组会、调度会等,分层次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1: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
(1)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带头深入到挂钩的县(市)区基层一线宣讲,2024年开展宣讲活动13场。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挂钩党支部工作制度,2024年局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上专题党课12次。
(2)多举措推进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成立福州市三茶统筹工作专班,目前正在起草制定《福州市三茶统筹发展工作方案》(暂定名),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出台并实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在基地建设、加工提升、品牌推广、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方面给予精准扶持。全面推进我市三茶统筹工作,促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原料品质与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地建设与保护。以九条措施实施为抓手,有效推进茉莉花基地种植,支持茉莉花种植分级保护基地地力提升,保护优化茉莉花种植核心区,推广绿色、有机种植技术,探索花期调控技术路径,促进茉莉花基地种植提质增效。支持茶园升级,支持创建绿色生态茶园,提升茶园管理水平,保障茶坯品质。强化工艺传承与标准化。系统整理、记录、研究传统茉莉花茶窨制工艺。目前福州茉莉花茶窨制工艺的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三是强化茉莉花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完成茉莉花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推进茉莉花种质资源实验室升级改造,积极开展茉莉花种质资源收集、筛选与亲缘关系分析等工作,并试点试验种植优质单瓣茉莉花。四是加强宣传推广与品牌打造。通过推动举办“中国(福州)茶叶交易会”“福州茉莉花茶神州行”“福州茉莉花茶文化节”等展销及节庆活动,进一步提升“福州茉莉花茶”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2024年我市推动及举办了第三届中国(福州)茶叶交易会、第四届福州茉莉花茶文化节、分别在北京、武汉、济南、武夷山、重庆等5个城市举办了5场“福州茉莉花茶神州行”展销活动,2025年将持续开展上述展销活动。为梳理总结我市茉莉花茶产业发展的现状及理清发展方向,有效推动茉莉花茶产业发展,2025年计划开展茉莉花茶白皮书编制工作。五是加快产业园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闽清县、永泰县建设茉莉花茶产业园,并推动仓山区建设茉莉花茶全域统筹发展产业园,促进我市茶业产业集聚发展。
问题2:粮食安全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
(3)一是推动种粮主体规模化。加大对规模种粮扶持力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适当提高规模种粮补助标准。2024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2643万元,比2023年2358万元增长12.1%;全市补贴平均补助标准203元/亩,比2023年192元/亩增长5.7%。培育规模种粮经营主体,落实《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下达市级补助资金933.3万元,比增34.59%。2024年全市种粮大户884户,比增16.47%,其中300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82户,比增38.98%。二是制止耕地抛荒撂荒。市政府印发《2024年耕地撂荒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对撂荒耕地分类施策治理利用。2024年撂荒耕地实现复耕复种8236亩(其中高标准农田299亩)。落实《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对撂荒地种粮予以每亩400元补助。全市兑现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补助189.2万元和耕地抛荒撂荒治理先进单位奖励经费210万元。落实《省直机关工委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深化“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活动认领。全市认领认种“有亩田”1222亩。
问题3:部分重要指标完成不够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
(4)市农业农村局紧盯农业农村相关经济指标,以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三农”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农业农村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产增加值298.53亿元,比增4.4%,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第一,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214元(居全省第二),比增6.2%(居全省第五),增幅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
问题4: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5)对“2022年闽清2户种植户使用违禁农药乙酰甲胺磷超标,2023年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3个县(市)各发现1户种植户使用违禁农药乐果、毒死蜱”等5个案件均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部署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态化对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管及执法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24年全市共开展农药执法抽检119批次,未发现使用禁用农药的现象。同时,加大科学用药宣传力度,鼓励提倡绿色生物防治,发放《禁止使用农药名单》《限制使用农药名单》等宣传用品,并结合日常工作,向农民、农药售卖企业、种植大户等普及科学用药的基本知识。
2.关于“坚持以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新时期‘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5:指导督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6)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出台《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深化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至各县(市)区,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部署、调度、推进。二是强化指导监督。建立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导,集中摸排问题线索,推动县(市)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2024年全市发现合同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资源资产被侵占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共128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已建成福州市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一网统管”全市160个乡镇(街道)2291个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四是全面推进村财非现金结算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网上审批+非现金结算+村务卡”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全市100%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完成“村务卡”开设、村集体小额二维码“扫码收入”,实现村财支付非现金结算网上审批。
问题6: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
(7)一是强化对台招商实效。以福清台创园、永泰闽台融合园为载体,2024年新引进涉农台资企业8家,合同利用台资1224万美元,培育福州梅百华等领军企业,超额完成年度招商目标。二是深化榕台农业融合。连江县成功创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新增长乐区、高新区、连江县3个推广基地(获省市补助资金60万元)。推介永泰“百年庄寨·诗意田园”涉台休闲旅游线路,入选2024年中国美丽休闲旅游行(春季)精品线路。第二十六届“5·18”海交会上设两岸农业融合展区,展示茶产业融合成果;对接第十六届海峡论坛,福清台创园1个项目上台签约(总投资1000万元)。三是优化台胞服务保障。福建省首个闽台乡建乡创司法服务保障融合中心在永泰启用。落实产业项目、用电优惠、贷款贴息等惠台政策,安排1167万元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开展产业合作、贷款贴息、台湾“五新”推广示范等项目,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问题7:科技服务农业的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8)市菜科所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小组,积极推动成果转化。组织参加全国种子交易会、厦门/广州种业博览会及省科技成果推介会,推介科研成果;加强与种业企业合作参与品种熟化,2024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4项、收入约45万元;深化与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产学研合作,聚焦关键技术攻关,培养正高级研究员1名,“南方设施茄子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取得突破,联合申报省科技进步奖。
(9)2025年7月2日,局党组研究同意市农科所提出“2025年先行启动综合楼二层、六层简易修复(修缮)以及三层、四层、五层部分破损破旧窗户维修、更换工作,解决干部集中办公问题的方案”,7月4日,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待批复同意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后续相关工作。市农科所将持续督促责任方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落实修复工作并保留对其落实修复责任的追偿权。市农科所强化科研创新,2024年安排8个所立课题、3个省农业农村厅专项项目,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个(获批2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个(获批1个)。
(10)落实市委种业振兴六条措施,加大企业培植。福建金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达到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认定标准(2025年底第二轮认定)。加强种业补助资金督导,经协调推动,2023年下拨的598.1万元农业种业发展补助资金于2025年2月28日已全部拨付到位。
(11)开展系列惠农科技服务活动。一是开展“三下乡”惠农服务活动。组织多部门在罗源县起步镇庭洋坂村开展“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提供政策农技咨询,专项拨款5万元支持科技应用。二是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选派114名中级以上职称专家下沉528个村,推广“五新”技术156项,示范带动4445人。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2024年,新选任了市级农业类个人科技特派员47名、市级农业类团队科技特派员6个、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市菜科所)成立琅岐菜篮子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市农科所成立特色水果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农业的能力。四是开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协力建设科技强国”农业科普活动。2024年9月23日,借助农民丰收节的契机,开展农业科普活动,提升科技服务农业的能力。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8:农业虫害疫情防控抓得不够紧实。
整改落实情况:
(12)一是举办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班。2024年5月23日,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中心等部门,在东部办公区举办“红火蚁疫情防控培训班”。2024年9月19日至20日,在罗源县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二是持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工作,提高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福州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对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等8个县(市)区累计14个新增项目进行资金补助。三是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累计发布《病虫情报》89期,及时指导农户进行科学防治。
问题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3)局党组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修订《中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重点,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交流研讨8次。2024年10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单列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14)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印发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通知,细化栏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台账管理,确保发布内容可溯可查。二是健全舆情监测机制。聚焦农村“三资”、宅基地等信访热点,依托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涉农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风险。及时梳理舆情线索,未发生重大涉农舆情事件。三是规范内部刊物管理。制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工作通知,严格依照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出版物编印审批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
问题10:安全保密管理松散。
整改落实情况:
(15)一是强化保密线上教育培训。2024年组织全局干部参与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依托“保密观”APP、中国保密在线网站等平台学习指定课程,完成在线考试并取得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截至2024年9月初,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线上培训任务。二是开展“订单式”保密授课。结合市委保密办“保密法治意识提升年”活动,拓展保密教学形式,2024年9月邀请市委保密部门专家作《保密基础常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三是参观保密宣教阵地。根据“保密法治意识提升年”主题活动安排,2024年9月30日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参观“福州市国家安全保密宣教基地”,强化保密法治意识。四是落实常态化自查自评。按照市保密委要求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原则,2024年9月初在全局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组织填报《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自查目录及自评标准》情况表,强化日常保密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1: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
(16)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了《中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2月29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分析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4年8月6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下半年工作重点。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度“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清单。
问题12: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7)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廉政谈话的类型、范围、内容,建立廉政提醒谈话记录。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4年累计廉政提醒谈话230人次。
问题13: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
(18)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的排查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全局开展廉政风险工作排查,2024年累计收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处(室)业务工作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230份。
问题14: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19)一是收到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后,农科所按规定程序对相关人员启动开除处理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和日常提醒,通过以案说纪等形式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核实并作出处理。2024年4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就疑似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的初核情况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反馈,相关人员已注销个体工商户信息或办理股东变更手续。2024年11月26日,通过以案说纪等形式再次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5:驻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20)一是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市农业农村局整合力量,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制定专项督导方案,组建多个专项整治督导组,对牵头的相关专项开展联合督导,并邀请有关代表参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公布整治成果,推动综合监督单位针对短板弱项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追缴相关款项。同时,督促市农业农村局顺利完成中央督导组实地检查工作。二是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建议在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的作用,自巡察以来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及处理建议,内容涵盖监督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
6.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问题16: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
(2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制度》,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出席人数、表决方式等进行明确。
问题17:制度重制定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
(22)对3名延期未经研究的跟班学习干部不予继续借用,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5月9日回原单位工作。2024年9月录用博士选调生1名,引进北大硕士1名,局机关调动4人,局属事业单位调动4人,2024年10月完成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人,2024年11月上报公务员和遴选计划各1名,通过多种选人用人方式,逐步充实干部队伍,减少内部跟班学习情况。
问题18:为群众办实事未落到实处。
整改落实情况:
(23)积极主动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研人员尤其是中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并结合科研项目下沉基层一线,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最大化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病害防治、田间管理以及种植养殖技术等问题。2024年,市农科所26名具备中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基层服务,累计开展下乡服务220人次,覆盖服务对象50个。其中,19人承担县级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联合7家单位共同推进省市科技项目实施,并在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永泰县等地建成葡萄、白肉枇杷、杂柑、脐橙等良种示范基地;推广波姬红无花果高优栽培技术、榕圆1号茉莉花花茶窨制工艺技术等新技术5项;帮助种植(养殖)户解决甘薯越冬育苗、甘薯地膜覆盖栽培、茉莉花越冬田间管理、土鸡饲养、病虫害防治等问题。同时,设立科研人员科技下乡服务工作台账,建立激励机制,最大化激发科研人员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潜能。
7.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19:财务支出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24)市菜科所原有绩效工资实际为加班工资,已按要求整改,取消以绩效报酬名义发放的加班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加班费和基础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发放,临聘人员费用统一按天计费、次月发放。2024年3月31日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退还多发放的2400元差旅费,该笔退款已于2024年4月11日上缴国库。经与市环卫中心沟通协调,对方已于2024年5月24日将1440元退还至市农业农村局账户。
问题20: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5)局办公室积极对接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补偿处,有序推进闲置房产移交及盘活利用工作。一是农技中心大楼闲置面积260平方米拟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其中802房间、804房间改造为局报废固资仓库,已投入使用;9楼原会议室因屋顶渗水,已申报修缮方案,修缮后将作为检测中心多功能会议室重新启用。二是鼓楼区光荣路15号原职工宿舍闲置面积324平方米,2025年5月6日就207单元、307单元、407单元闲置房产正式致函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待其办理移交手续。三是原市动监所办公楼闲置面积36平方米,2024年10月19日已作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仓库投入使用。四是市菜科所闲置面积89.09平方米,2025年5月13日已正式移交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五是市农科所闲置面积688.22平方米,2024年11月26日已致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处商洽移交,该处复函原则同意接收,2024年12月19日已完成现场调研,目前正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六是市种子站闲置面积842.68平方米,其中350平方米观察圃管理房拟变更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仓库及堆场,待支队完成资产独立分割后报局务会审议;492.68平方米原办公楼,2024年11月26日已致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处,该处复函原则同意接收,2024年12月19日已完成现场调研,目前正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26)2024年8月,原市动监所委托有资质机构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及专项审计,整理出符合报废条件的超配计算机,待报废固定资产按内部管理细则核批。核批文件先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按榕政办〔2014〕133号、榕机管〔2022〕36号文件要求回收处置,2024年12月31日已对报废固定资产做销账处理。同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涉及一辆丢失二轮摩托车进行重置成本鉴定,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和经济鉴证意见书。经2024年第24次局务会研究同意,向当事人追缴摩托车赔偿款并上缴财政,报市财政局审批,2025年2月26日市财政局复函同意核销该资产,已完成销账处理。
问题21: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27)针对在修缮项目流程管控上存在的疏漏问题,2024年11月21日,我局印发《关于修缮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各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手续的合规性,同时,加强修缮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办公维修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检测中心大楼等修缮项目管理,2024年11月26日组织相关干部开展教育和学习。
(28)对市场与信息化处有关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再次组织有关处室成员集中学习采购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对2024年以来各自负责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严格按照采购规定推进项目合同签订。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8.关于“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22: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29)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会商。市委乡村振兴办多次组织市直部门,围绕省级乡村振兴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开展协调研究。全市共有10个集体或个人被评为2023年度省级实施“千村示范引领 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先进集体和个人;省下达我市的25项农村建设品质提升重点任务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其中农村“厕所革命”、村庄分类等20项均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并牵头完成过渡期以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梳理及自评报告审定工作。二是定期收集工作进展。2024年分阶段收集市直部门及县(市)区二季度、三季度、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问题23: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30)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责,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党组会议作为决策主体,重新梳理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确保应由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无一疏漏,2024年4月25日至12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49项“三重一大”事项。
问题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
(31)2024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中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为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深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三必谈”,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局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由局党组书记审阅把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直击问题具体、深入,实事求是,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专题民主生活会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02条。
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25: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
(32)局党组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4年8月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思路将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严格落实每年局党组听取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2024年12月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开展述职评议。
问题26: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
(33)制定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将党支部换届工作纳入机关党建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委指导好2025年党支部换届工作,及时对各党支部换届人选、召开时间等事项进行研究、批复。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职能,印发了《关于做好配齐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的通知》,所属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印发了《发展党员流程》《发展党员所需材料清单》,对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对入党申请书严格审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考察。
问题27: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34)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印发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通知》,明确了“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工作例会,开展集中办公,检查督导各支部 “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加强台账的管理,规范会议、党课等内容的记录。2024年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2次,上党课4次;机关第二党支部完善了2个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印发了《关于规范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2024年各支部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确定了一个主题。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问题28:落实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35)一是严格规范选拔程序。2024年人事批次中,民主推荐环节按“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流程实施,考察环节均附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材料。二是优化民主推荐范围。因多年未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科级岗位空缺较多,2019年6月批次经请示选拔任用下属事业单位正副科领导干部8名,系非定向推荐方式,因而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未包括本单位干部。之后所有批次,提拔下属事业单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均包括本单位干部。三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2024年9月13日,组织开展全体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工作应知应会手册》等政策规定,以此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四是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预告与公示时间笔误问题后,于2024年9月13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全面自查其他批次选任程序,未发现同类问题。同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业务沟通,确保选人用人程序规范严谨。
问题29: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
(36)一是强化新进人员档案专审。2024年11月,对当年新入职的5名干部开展档案专审,确保新进人员3个月内“应审尽审”。二是迅速开展问题整改。针对工资审批表缺少公章问题,及时完成补盖,并规范后续工资表入档流程,确保公章齐全。三是全面自查档案问题。2024年4月至10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对公务员登记表简历出入问题,经本人核对修改并加盖校对章;对审批表填写有误问题,已重新填表。四是规范档案材料收集。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政策要求,严格审核入档材料,确保对象明确、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五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学习,强化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0:干部日常管理偏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
(37)一是2024年4月11日经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擅自出国(境)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加强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2024年修订)的通知》(榕农函〔2024〕13号)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审批意识。二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事业单位专技中级及以上干部和涉及人财物、行业机密等关键部门人员和裸官执行出入境备案制度,因私证照由局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其他干部职工因私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集中保管。三是依托退休干部支部,及时传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工作(2024年修订)的通知》(榕农函〔2024〕13号)文件精神,让退休市管干部都能深刻认识到因私事出国(境)的审批和及时上缴因私证照的重要性,特别对因私出国(境)回来且未自觉上缴因私证照的同志及时电话提醒。所有退休市管干部因私证照已全部收缴保管。四是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因私证照领用、交回集中保管登记表》进行重新设计,并规范填写。五是集中整治出国(境)管理问题过程中,再次对全局需试行登记备案的干部逐一排查,对未及时办理的予以登记备案。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8)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传达《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精神,组织局属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及退休干部学习,重申社会团体兼职须经局党组研究审批。二是严格审批管理。执行社团兼职规定,要求兼职届满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任期不超过两届。对直属单位干部未经审批的社团兼职,相关人员已全部辞去;对超过两届的兼职情况,已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并获得相关社团同意。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每年针对兼职任期、年龄限制、履职情况、取酬规范及审批程序等开展专项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39)一是严肃追责。2023年2月28日,对市菜科所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检讨,该人员已于2024年1月19日调离。2024年9月13日,分管领导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健全制度。修订《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考勤暂行规定》,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管。三是强化督查。组建专项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不定期抽查。2024年9月至11月,多次对市菜科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核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经抽查未再发现脱岗问题。
11.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问题31:对重点任务督促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40)2024年4月下旬至5月初,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连续3次赴闽清县督导,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靠前服务,督促坂东镇、下祝乡切实推进问题整改进度。以上2宗项目均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竣工验收。
(4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水稻种植保险宣传力度,优化服务,强化政策落地,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2024年全市水稻种植保险保单数1842件,水稻种植保险亩数37.1866万亩,收取保费617.40万元,保险额20591.85万元,理赔额381.64万元,保险覆盖率62.32%。截至2025年7月底,全市水稻种植保险保单数1277件,水稻种植保险亩数27.2243 万亩,收取保费 500.34万元,保险额1.6664亿元,理赔额 17 万元。
(42)督促闽清县加快茉莉花茶产业园项目建设。土地报批方面,2024年4月16日,市政府已批复项目道路用地相关请示,项目部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道路、排水、电力、通信等工程,场地平整基本完成,护坡及排水沟建设已完成。地块北侧山垄田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及护坡挡墙等内容已完工。35KV坂塔线迁改工程已于4月底竣工通电。地块出让和企业落地方面,13家意向茶企已完成招商会审,13家茶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业主单位组建服务专班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备案及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13家茶企已完成总平及施工图设计初稿、项目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其中,9家茶企完成工程规划许可办理,3家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余4家茶企正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2025年6月初,6家茶企已进场动建厂房。
问题32:项目资金使用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43)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巡察发现的“项目资金使用跟踪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按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处室,于2024年9月23日下发《关于做好市农业农村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处(站)所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分别于10月16日、11月13日对2023-2024年市级以上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并下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市级以上项目支出及数据上报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级以上项目资金支出调度情况,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截至2025年5月27日,2022年项目0.12亿元已支出0.08亿元,剩余0.04亿元。2023年项目1.18亿元已支出0.66亿元,剩余0.52亿元。
(44)闽清县超过一年未支出的2022年度乡村振兴专项经费2笔共计374.75万元,已完成支出。
(45)2023年12月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各县(市)区2020-2022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资金2539.70万元,已支出565.6162万元,因长乐区、福清市财政资金紧张,分别有1252.8792万元、721.212万元尚未支出。
问题3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落实情况:
(46)已重新修订《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将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纳入考核范围,以干部的职位职责、所承担工作任务和日常一线考核工作手册为基本依据,每季度开展1次量化考核;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从本单位年度考核奖总量中预留部分额度,向平时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倾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2.关于“党组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4:缺乏有力长效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
(47)将2017年连江县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点督导工作,及时协调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安置区建设已总体完成。
问题35:党建问题前改后犯。
整改落实情况:
(48)规范机关党务工作,对现有党务工作人员岗位配置进行优化调整,选派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党务干部承担会议记录工作,切实保障会议记录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与中国银行联合推出“复兴壹号”党费收缴小程序,确保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一名退休党员已于2024年4月16日完成漏缴党费补交工作。
问题36:运用巡察成果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49)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报销时认真审核原始凭据,对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强化财务培训,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参加由市财政局组织的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提高其对财务管理方面的掌握和执行能力,确保这类问题不再反弹回潮。市农科所优化物资领用登记表,细化领用日期、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领用人等信息,2019-2023年物资领用已按新表重新登记,2024年起全面启用新表,科研、后勤分设专人管理。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整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的重要性,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农业农村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对市委巡察五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漏,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切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得到有效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堵塞制度漏洞。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强化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在抓实巡察整改过程中,突出标本兼治、预防为先,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及时转化为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现有制度,推动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开展。同步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整改成果,将反馈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凝心聚力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20574;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座766-1;电子邮箱:zdz7.nyj@163.com。
中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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