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根据自身科研业务需求,拟采购辣椒辣度检测仪,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主体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辣椒辣度检测仪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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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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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辣椒辣度检测仪 |
详见技术指标 |
台 |
1 |
2.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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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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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 |
1.一体式机柜 2.整机采用优质钢材,坚硬厚实,防水、防锈、防腐 3.配备便携式收纳盒,方便野外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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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模块 |
1.主板:工业级主板 2.电源:220V输入 3.电池配备,能适应移动操作,连续供电作业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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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要求 |
1.样品辣度检测范围:200万-150万SHU 2.重复性RSD:≤5% 3.快速检测:单次检测时长小于等于30分钟(含前处理) 4.电化学方法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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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配置 |
1.高清显示触控屏幕,大于3英寸 2.内置拼音输入法,可编辑中英文信息 3.具备USB通讯接口,方便数据读取和导出 4.Android或鸿蒙智能操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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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 |
1.提供相应的测试药品 2.提供相应的测试配件 |
四、报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辣椒辣度检测的内容和采购人的采购要求,须在报价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若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报价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环境因素,该项目的货物包装、辅材、材料搬运、垃圾清理及税费等均需计算在报价费用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六、报价要求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报价文件,须全部加盖报价人公章:
1.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试验仪器销售。
2. 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需按采购内容分项列出单价及总价);
5.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声明函(包含符合政府采购相关信用要求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一式3份,需逐页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辣椒辣度检测仪项目”和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地址、报价人代表联系方式。
七、评审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报价的合格报价人的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公告和报价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4:30至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2月5日14: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送至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成交人确定及合同签订
(一)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采购结果将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人。
(三)报价人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艳娜
联系电话:0591-22212035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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