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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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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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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榕农(饲料)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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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彼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案 |
福州彼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1350102MA8UXYUC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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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福州彼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爱巴克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盒边宠物小鱼饼干,从2025年3月开始线上销售,2025年7月因销量问题已下架。福州彼宠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盒边宠物小鱼饼干里含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以外的物质,经营盒边宠物小鱼饼干违法所得为580.83元,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580.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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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四)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的;……” |
1.没收违法所得580.83元。 2.处2000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总计2580.83元。 于2026年1月23日前缴纳罚没款。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6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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