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8-24 10: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发函[2021]218号)的要求,我局于6月15日-16日组织开展全市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发函[2021]218号)。

二、抽查时间 

2021615-16日 

三、抽查内容 

1.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等;是否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是否建立农药废弃回收制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证可证明文件。

2.检查农药经营企业: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是否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采购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建立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并及时上报农药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抽查到的农药产品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上表述一致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农药经营场所内是否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是否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用药是否存在加工、分装农药情况是否配合回收农药废弃物

3.检查农药使用企业:是否建立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是否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是否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是否妥善收集农药及包装废弃物护区、河道内使用农药、清洗施药器械是否使用禁用的农药是否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是否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使用农药是否妥善保管农药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是否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并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工作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植保植检站、福州市农业执法支队负责,以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联合抽查的方式,随机抽取4名农药监管领域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我市随机抽取的农药企业有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7家,使用企业7家,实行查,结果如下: 

1.执法人员:叶建榕、郭颖、王磊、甘玉兰 

2.抽查县(市)区:连江县、闽侯县。 

3.市场主体:福州绿色应用化学技术开发有限分公司、福建省连江县供销社农资集团公司、连江县益农农药店、连江县保农农业技术信息咨询部、福州龙威茶业有限公司、连江县琯头镇鲜绿农业综合开发农场、福州水不断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连江县琯头镇溪边农场、福州市田喜农业有限公司、闽侯县荆溪张声飞农资经营部、福州禾鑫农资有限公司、闽侯县农资公司城关经营部、闽侯县荆溪爱园蔬菜专业合作社、闽侯县惠民果蔬专业合作社、闽侯县鑫生生果蔬有限公司 

五、抽检结果 

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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