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一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已向社会公布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现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二是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同时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三是我局市级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四是根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现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已做到无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并完成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五是按照要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六是我局市级事项已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可网上可办率达100%,所有事项已全部实现“应进必进”的要求,百分百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所有事项皆为“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2019年我局结合机构改革情况,组织人员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并报送至是审改办。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清单294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82项(子项32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权责事项60项、其他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奖励9项),较去年283项,实际增加11项。
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为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按照“定位准确、做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的工作要求,对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清理,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清理,2019年我局禁止准入类1项,限制准入类6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榕农综〔2019〕116号)文件,明确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时间和次数等事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19项随机抽查事项列入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同时调整完善“两库”建设,把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和执法人员名录信息补充完整,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截止12月份,我局各有关处室已按照方案要求,开展183次双随机随机抽查工作。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工作。2019年我局对各业务处室报送的信用信息数据及时进行梳理并按时上报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12月,我局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7条,行政监督检查信息183条,行政许可信息19条,同时我局积极组织产业处等相关责任处站,对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关于“红名单”认定标准,对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评选认定,2019年我局共上传318家守信“红名单”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律师等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依法依规作出审核结果。2019年我局法律顾问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法律文书等方式,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核25份,同时我局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市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照清理对象和标准,对各业务处室转交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审核,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文件审核工作,共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94份。
(二)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积极推进政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与福建大佳律师事务续签了为期两年的法律顾问合同,并聘请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金慧敏、周咪亚、施晓航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行工资律师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名申请公职律师,
三、严格公正执法
(一)积极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我局对照“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指派专人负责“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时限,就“两法衔接”工作中注意事项组织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执法观念,提高案件移送意识,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产生。2019年我局共向“两法衔接”平台上传行政执法案件4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165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农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福州市农业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福州市农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经多次修改完善,经局务会研究并报省厅审核后,发文实施。同时,我局执法部门对照三项制度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一是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二是完善硬件设备的配备。为保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硬件设备的配备,并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全过程记录的规定执行,以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三是深入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福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我局制定并公布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内容及范围;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我局还与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金惠敏律师、周咪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法律事务研究工作,确保法制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系统内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部门交叉检查及召开研讨会,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讨论,对存在的不足予以改正。
(三)积极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员等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工作。10月22日,我局召开三项制度培训会,邀请市司法局法治监督处负责人为我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法规科、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讲授三项制度。会议通过解读文件规定,讲解内容以及现场互动问答的方式,不仅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还强化了全市农业执法主体对三项制度法律法规认识、理解,得到参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二是组织执法考试报名工作,目前我局共有42名工作人员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后期我局将按照应考尽考的原则,鼓励更多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充实我局行政执法队伍。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目前,我市10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有正式批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38个涉农乡镇均都正式批准设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全市所有行政村均设立村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或有指定专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都按照制度要求制定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工作规范,并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工作规范、调解仲裁流程图等材料张贴悬挂公布,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培训。2019年,我市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广大农民群众较为满意,为平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努力使行政复议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按照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通知工作,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受理通知书,召开案件分析专题会议,组织法规与审批处等有关处室参与研究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结果公平公正。截止2019年9月,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双方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表示满意,未对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
六、深入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一)认真筹划组织2019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7月30日,我局法规处、农机监理所联合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发展中心在罗源县凤蝶广场开展“我与宪法在一起”暨“平安农机”普法活动,市、县两级司法局对此次活动提供指导并全程参加。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向在场群众分发宪法宣传材料、宪法知识问卷,并指导群众填写问卷,同时还邀请部分群众参加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讲述他们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感悟体会。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我局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榕治市办〔2019〕15号)要求,编制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方式及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认真做好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直属单位也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中。
(三)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2019年上半年,我局围绕“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主题,通过与市司法局对接沟通,选取了无证经营农药及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饲料两个典型案件作为今年供稿案例,同时为了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我局将供稿案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详细援引了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处罚适用标准,最后进行案件点睛,结合案件情况,告知农资生产经营者应守法生产经营,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提醒农资消费者应去正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避免买到伪劣假冒产品而遭受损失。目前我局提供的两篇稿件材料已于5月31日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
(四)做好《我执法我普法》栏目广播互动访谈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安排,8月6日,我局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参加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联合主办的我市大型全媒体直播系列节目《我执法我普法》。节目中,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主任杨必茂、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咪亚,共同在直播间为公众解读《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分析违法案例、农民购买农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买到疑似假农药的投诉方法,并详细解答听众热线问题,与此同时,栏目还插播闽侯县农业执法人员在县农资公司开展的“农药经营环节监督”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我执法我普法》广播互动访谈栏目播出后,得到广大听众的一致好评,该栏目不仅让执法普法的过程变得形象生动,同时也让法律从“纸上的法”变为老百姓“现实生活中的法”,提升了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相对人和广大群众都能知法守法的意识,为共同构建规范管理的农资经营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乡村宣传活动。我局农业执法部门围绕“农盾护农保春耕、放心农资进乡村”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认真部署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圩场及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和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展示等活动。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把法律法规宣传到农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支农护农和打假扶优的社会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宣传周活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和科技人员339人次,发放农资宣传材料、明白纸及一封信2.1万份,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43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21场次,接待群众咨询6267人次,受理投诉2件,案件回访3件,展销农资产品5400公斤、农机具789台件,进村入户252户。
(六)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22日我局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在闽清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农业法与乡村振兴”为主题,活动现场通过咨询宣传、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分发资料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植入农业法宣传内容,设置普法宣传驿站,由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手册》、《兽药法规与安全使用知识手册》、《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热烈的庆丰收节日里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9月28日《福州日报》对我局丰收节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2日,我局在12·4宪法宣传日到来之际,围绕宪法进乡村主题,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谁执法谁普法”、“一懂两爱”服务基层及农资市场抽查工作,组织人员分别前往连江县、中渼市集及五里亭茶叶市场,开展宪法普法宣传工作。活动中,通过慰问贫困户、走访企业、农资市场抽查等方式,对宪法进行宣传,强调了宪法作用和地位,提高了人们对宪法的认知度。
七、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把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2019年我局共组织270名干部职工参加统一学法考试,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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