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闽清兴旺农牧发展养殖有限公司、连江县敖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连江食品公司、福建省连江县集富牲畜定点屠宰厂和福建红鑫盘屿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长乐市牲畜定点屠宰场和永泰县青云食品有限公司;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闽侯县大湖利群兽药店、福州华益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福州朗凯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市晋安区牧康源饲料经营部。
二、检查内容
1.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主要检查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等;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主要检查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是否相对隔离等;动物屠宰活动主要检查场内动物临床健康状况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等。
2.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主要检查屠宰企业设立条件、生猪进场管理、生猪屠宰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管理等。
3.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兽药生产主要检查所生产的兽药产品是否与兽药GMP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范围或品种相一致、生产的兽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兽药经营主要检查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等。
三、检查结果
福州朗凯贸易有限公司因业务变更,企业正在申请注销兽药经营业务,检查人员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注销手续,不得违规经营;福建红鑫盘屿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已拆迁。其他检查对象检查合格,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新抽查系统中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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