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省级肥料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肥料随机抽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农综【2021】117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组织开展了肥料经营环节和肥料生产环节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随机抽取连江县、长乐区为检查县,从肥料经营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9家,分别为连江县马鼻镇务光农资供应店、连江县丹阳镇鑫农农资经营部、连江县丹阳供销社农资经营部、连江县凤城供销合作社、连江县敖江供销合作社、长乐区古槐农兴农资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林联慎农资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锋远农资经营部、福州市长乐区古槐爱明农资店;从肥料生产者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家,为连江县丹阳镇华翔蛋鸡场进行监督抽查。从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肥料生产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二、产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记证过期、套证等情况;三、产品技术指标是否有与肥料登记证一致;四、是否存在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五、是否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六、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成品检验制度、产品存放及出库制度等;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八、是否有完整的生产台账及销售记录。2021年10月18日检查结果为连江县丹阳镇华翔蛋鸡场检查结果基本与抽查内容一致。
执法检查肥料经营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否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产品;二、销售肥料产品技术指标是否与肥料登记证一致;三、是否销售肥料登记证过期的产品;四、是否销售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产品;五、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六、有无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七、是否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八、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2021年10月18日-19日,此次执法检查结果为:连江县丹阳镇鑫农农资经营部、连江县丹阳供销社农资经营部肥料经营者均未制定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未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及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连江县敖江供销合作社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连江县凤城供销合作社、连江县马鼻镇务光农资供应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锋远农资经营部、福州市长乐区江田林联慎农资店、长乐区古槐农兴农资店等肥料经营者均未制定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福州市长乐区古槐爱明农资店未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针对以上问题,督促经营网点进行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