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的通知》(榕农综明传﹝2022﹞9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福州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2﹞65号)要求,我市于2022年3月对市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抽查,抽查对象为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企业、经营门店,抽查范围以水稻种子为主。
按照全年抽查覆盖率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50%的要求,从2022年更新的水稻种子市场主体名录随机抽取10家主体进行检查。检查结果:1.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检查发现,1家经营主体未备案,个别经营主体的流通销售档案、销售台账等记录不够规范,存在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2.经营主体的种子质量情况。对10家经营主体的种子随机抽取20份样品进行检验,所取样品的水分、净度、发芽率三项检测值均符合国家种用标准。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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