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12-08 15:44

   2022年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市法治政府制度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审批处,具体负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协调各部门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的措施,督促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二是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局务会研究依法决策工作,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为了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我局按照“定位准确、做法有效、统一规范、能短则短”的工作要求,对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进行梳理清理,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监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202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时间和次数等事项,将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随机抽查事项列入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同时调整完善“两库”建设,把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和执法人员名录信息补充完整,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2022年,我局各有关处室已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 

  是结合“互联网+监管”“农业云131”系统开展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农业云131”为载体,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截止202211月,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共认领274项事项清单,制定44项检查实施清单,录入166条监管行为,11条监管信息,11条曝光信息,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为92.113%。“农业云131”系统上录入检查对象名录库5000余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0余名,共计抽查数量133条。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规范化、智能化监管打下了基础。 

  (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全面提升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在行政审批事项的原有法定时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我局现有行政审批承诺时限39个工作日,压缩法定时限92.57%。同时,做到市级事项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23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三是简化办事手续实现事项即办,全面提升即办件比例。目前,我局即办件事项14项,即办件占比为60.87%。原则上受理后的审批流程未经特殊环节办理的事项、审查方式为形式性审查的事项,应按照“即办件”服务标准设置承诺时限,做到“即来即办”。四是全面提升我局免政府材料事项数,做到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应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目前我局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23项,其中免政府材料事项为18项,比例为78.26%。五是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编制并在我局官网上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定期动态调整目录清单。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律师等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等违法违规情况产生。2022年我局对全部制定印发的文件进行审核,对其中1份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进行报送,目前通过了备案审查 

  (二)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我局根据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对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清理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文件进行梳理。经梳理,目前我局不存在与上述文件相抵触或不符合的文件。 

  (三)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认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22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继续聘请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陈沂、何年霖、郭彩凤三位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农资、私屠滥宰等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今年1-11月,我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共办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180起(含一般程序案件169起,简易程序案件11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其中线索移送10起),其中种子案件4起、农药案件28起、肥料案件17起、饲料案件7起、兽药案件12起、农安案件22起、屠宰案件8起、动防案件35起、植物检疫案件1起、渔业案件28起、农机案件15起、宅基地案件3起,罚没金额176.9万元 

   (二)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农机安全生产、宅基地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针对农资打假,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73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433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45起,罚没金额38.6万元,查获涉案农资36047公斤,涉案货值27.87万元针对农场品质量安全出动执法人员4925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841家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0起(含线索13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起(含线索10起)针对私屠滥宰出动执法人员4140人次,检查养殖、屠宰场所1398个次,查办屠宰案件8起、动物检疫违法案件21起,涉案物品18.62吨,货值42.476万元,罚没金额18.5939万元,捣毁私屠滥宰窝点5个。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检查农机及零配件生产经营主体160家次,共查处农机案件15起。针对宅基地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宅基地主体48家次,查处宅基地案件3起,均为闽侯县办理,目前3起均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待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我局编制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方式及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福建省种子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市、县两级农业信息网、宣传栏、微信、APP、印发法律法规材料等方式,结合科技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进行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同时我局还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2022年,我局选取了《经营范围备注内容有变化》《擅自推广销售农作物品种 公司被罚2万元个典型案件作为今年供稿案例,为了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我局还将供稿案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详细援引了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处罚适用标准,最后进行案件点睛,结合案件情况,告知农资生产经营者应守法生产经营,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提醒农资消费者应去正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避免买到伪劣假冒产品而遭受损失。目前我局提供的稿件材料均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 

  (三)组织《民法典》普法宣传及宣讲活动 

  今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也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二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司法局、福州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永泰县月洲村共同举办2022年福州“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活动以“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为主题,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及农民的有关规定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9月23日,2022年福建省“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之福州市主场活动在永泰县嵩口镇中山村拉开序幕。为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在活动现场联合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中,工作人员设置普法宣传驿站和展架、悬挂“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以诚为本、以信为用”等宣传标语,分发《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舞台LED显示屏播放农业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视频。邀请福建方圆律师事务所陈沂律师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多人次。为活跃现场氛围,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现场农民群众踊跃参与,热情高涨,共100多人参加,发放100多份宣传纪念品。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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