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27 16:3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部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局长林健同志主持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同时邀请了市委党校赵咏梅副教授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讲座 

  二、认真实施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对照《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我局年度法规工作要点,将立法普法等重要工作纳入年度法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要求及工作进度,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做好反馈,确保各项法治建设规划方案能够稳步推进。 

  三、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聚焦农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重点领域,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巩固提升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累计上报涉黑涉恶线索36条,经筛查后累计移送市扫黑办线索9条,已全部查否;协助市公安局扫黑办协查涉黑涉恶线索1条2022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6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256个,办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197起(含简易程序案件11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罚没金额171.3911万元 

  四、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将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等7大项23小项公平竞争审查内容整合成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有效提高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效率。同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起草文件的拟稿人首先按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处室负责人审查把关后,再由法规与审批处进行审查,确保我局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提高局干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 

  五、积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完成1000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均颁发了牌匾,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了学法用法三个典型案例。加快乡村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福州市2022年农村政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明确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加快推动因权属争议、承包经营纠纷等暂缓确权问题的解决,及时纠正确权信息不准问题等内容,为维护农户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承包经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六、全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同时,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明确党内法规审核范围及流程,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全部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将复杂的审核程序文字表述简化成流程图,通过简单的图形及线段的组合,提高了文件审核工作效率。 

  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制定年度规划。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农村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我局多次对计划开展的重点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或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2021年版)》,认真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完善材料,补齐短板,共8次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供材料198756页,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示范创建考核。 

  八、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事项调整情况》,梳理市级权责事项形成文件报送市编办、市审改办,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农业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完成内容更新。经过调整后我局共有权责清单267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59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其他权责事项59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奖励6项) 

  九、持续提升政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提升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能力,我局现有行政审批承诺时限29个工作日,压缩法定时限94.63%,市级事项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我局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20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手续实现事项即办,全面提升即办件比例。目前,我局即办件事项15项,即办件占比为68.18%。原则上受理后的审批流程未经特殊环节办理的事项、审查方式为形式性审查的事项、以及常年无办件量的事项应按照“即办件”服务标准设置承诺时限,做到“即来即办”。三是全面提升我局免政府材料事项数,做到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应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目前我局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22项,其中免政府材料事项为19项,比例为83.36%。四是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编制并在我局官网上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定期动态调整目录清单。 

  十、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工作体系,制定修订《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制度》《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制度》《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内部制度为开展重大决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文件依据。二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在决策启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决策提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结果公开、实施监督及评估修正等程序,涉及市场参与的决策事项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并安排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审核工作,确保制定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完善重大决策事后评价制度。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坚持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并在《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通知》中专门规定了决策后评估内容、程序、结果及评估启动程序,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所辖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继出台“三定”方案。目前,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形成,机构人员划转基本到位,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1支,核批编制350名,有效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农资、私屠滥宰等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十三、深入开展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认真做好以案释法工作,2022年我局提供的4篇以案释法稿件材料均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三是5月联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州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在永泰县月洲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活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四是9月联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在永泰县嵩口镇中山村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分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播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宣传视频以及现场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活跃现场氛围,实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五是12月联合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在闽侯县白沙镇马坑村举办2022年“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活动充分运用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让农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乡村法治风尚。 

      专此报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32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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