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福州市2023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福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云131”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并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闽清语润养殖有限公司、罗源福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罗源县中心屠宰场。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罗源县中心屠宰场。
跨部门兽药监督检查环节: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农强兽药经营店、福清市融城海天兽药经营店、闽清县坂东镇春林兽药店、福州鑫正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方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康众牧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1.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主要检查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等;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主要检查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是否相对隔离等;动物屠宰场所主要检查场内动物临床健康状况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等。
2.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1)屠宰企业设立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生猪进场管理。对进场生猪进行健康检查,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佩戴情况等。
3.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1)是否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等;(2)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3)2016年7月1日之后出厂的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附二维码,并可通过农业部可追溯系统查询真伪;(4)经营的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5)经营兽用抗菌原料药是否拆零销售或者是否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均合格,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所有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录入福建农业云131系统、信用平台、闽政通移动办公APP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新抽查系统中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