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坚定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党组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局党组学深悟透新思想。2023年,我局结合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并开展专题研讨;邀请省委党校、福建师范大学专家作主题教育专题辅导讲座3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部署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同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为我局领导干部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8月我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邀请了林秋萍律师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
三、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
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要求,撰写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总结,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六个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深入剖析了当前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农业普法对象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工作效率等,为今后我市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认真推进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实施
积极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标准,制定我局年度法规工作要点,将立法普法等重要工作纳入年度法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要求及工作进度,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做好反馈,确保各项法治建设规划方案能够稳步推进。
五、积极做好立法工作
我局作为全域治水立法重要参与单位,在全域治水立法调研期间,法规处共征集9个处站27条意见,8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反馈意见,参加现场征求意见会3次,正式书面反馈意见2次,同时还就业务处室反映较为强烈的处罚条款问题,多次同市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沟通,尽力确保我局修改意见能够全部采纳。
六、持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将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等7大项23小项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简洁明了地整合成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方便业务处室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效率。二是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起草文件的拟稿人首先按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处室负责人审查把关后,再由法规与审批处进行审查,确保我局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三是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通过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和讲解,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高了大家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为今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七、积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加快“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积极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2023年我市完成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共计1902户,涉及11个县(市)区2243个行政村,行政村覆盖率达84.8%。个别县(市)区如福清市完成认定示范户数量442户,发放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438张,100%全部覆盖本行政区域内438个行政村,提前完成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任务,部分县(市)区如长乐区已分三批申报、确认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99户,覆盖197个行政村,覆盖率达88%,超过我市平均水平。二是加快乡村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强化工作部署,下发《福州市2022年农村政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提出要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加快推动因权属争议、承包经营纠纷等暂缓确权问题的解决,及时纠正确权信息不准问题,为维护农户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承包经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八、全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我局认真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二是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明确党内法规审核范围及流程,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全部进行审核,切实做到应审尽审。2023年我局已报送及正在向市司法局报送的规范性文件8份,协助业务处室出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材料4份,目前完成报送的6份规范性文件已通过市司法局的审核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份正在报送备案过程中。
九、持续提升政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效率。我局审批窗口始终坚持高效原则,主动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高窗口即办件比例,当前,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窗口市级事项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压缩法定时限达91.38%。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完成9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现证照联办,共同受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得到企业一致好评。二是实现“一趟不用跑”。我局审批窗口坚持便民原则,推行“网上办”、推进“不见面审批”模式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当前,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窗口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实现全流程网办,“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省市网上常见问题、审查要点配置率达100%。推进“不见面审批”模式,指导企业邮寄材料到窗口,受理审批后将相关证件邮寄到企业手中,实现“一趟不用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已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可选择书面承诺方式办理。三是优化助力营商环境。我局审批窗口树立“以改革提升效率,以创新提升服务”工作理念,加强人员创新能力培训,先后推出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探索推行“零材料 打包办”跨部门审批事项改革,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推出20余项审批事项,联动办理营业执照与后置证照的同步变更,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证照信息变更“一次申请、打包办成”,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的协同化、便捷化和智能化。2023年我局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50件,其中,市级事项36件,福州新区行政许可14件,包括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其他类型饲料生产许可设立等;在承诺期内全部按时办结率达100%;此外,协助省厅完成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3件。接待咨询数十次,实现零投诉,高评价,群众满意率达100%,并于2023年1月荣获第一批福州市“文明岗”荣誉称号,于1、2、3、6、7月份多次获得先进窗口。
十、做好法律顾问聘用续签工作
在聘请的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前,法规处提前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经过对原法律顾问单位考核并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陈沂等五位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确保我局法律顾问服务的连续性。同时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往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上,增加了审核时间、审查内容及列席会议的规定,为我局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保障。
十一、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工作体系。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通知》,列举了十种属于重大决策的情形,明确了重大决策适用范围,规定重大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征集、研究、梳理,符合条件的报请批准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为后续我局开展重大决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文件依据。二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在决策启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决策提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结果公开、实施监督及评估修正等程序,涉及市场参与的决策事项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同时我局还安排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审核工作,确保制定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完善重大决策事后评价制度。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我局坚持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并在《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通知》中专门规定了决策后评估内容、程序、结果及评估启动程序,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还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我局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所辖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继出台“三定”方案,全市经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1支,核批编制350名。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形成,机构人员划转基本到位,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
十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农资、私屠滥宰等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查办违法案件发现可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2023年我市出动执法人员11362人次,实地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151个次,组织全市完成省级农资质量执法抽检193批次,市级农资抽检66批次。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51起(含一般程序案件149起,简易程序案件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起),其中农药案件27起,种子案件2起,肥料案件7起,饲料案件9起,兽药案件6起,农安案件32起,生猪屠宰案件8起,动物检疫案件7起(含简易程序1起),渔业案件36起,农机案件4起,农用薄膜案件2起,其他案件11起(含简易程序1起),已罚没金额约134万元。组织开展全市集中销毁假劣农资逾4吨。
十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我局编制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确定普法方式及普法工作的时间节点,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等多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市、县两级农业信息网、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进行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同时我局还将普法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年度普法工作,要求相关业务处室严格按照每年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普法工作,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二)持续做好普法志愿者活动。
2023年我局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2支,其中市大队1支,县区中队12支,发展普法志愿者170名,组织开展普法自愿活动16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大型普法活动3次。
(三)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2023年,我局选取了经营假农药及人药兽用两个典型案件作为今年供稿案例,为了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我局还将供稿案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简要阐述,其次详细援引了案件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及处罚适用标准,最后进行案件点睛,结合案件情况,告知农资生产经营者应守法生产经营,不能贪图一时的便宜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提醒农资消费者应去正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避免买到伪劣假冒产品而遭受损失。目前我局提供的稿件材料均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上进行刊登,受到了广大读者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好评。
(四)组织参加我执法我普法节目
4月13日,我局以《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 依法履职,保生存之本》为主题,联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推出的第三季第38期《我执法.我普法》全媒体普法栏目,通过直播间普法和现场执法切换,展现了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保障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整个产业链安全情况,当期节目收视率突破43万,创历史新高,获得一致好评。
(五)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5月30日,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及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在闽清县后陇村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书籍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生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例,提高了广大农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知和情感认同,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农民群众身边,更走进农民群众心里。
(六)组织丰收节普法活动
9月23日,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在罗源县起步镇洋坂村开展2023年福州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图解、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二十多种普法资料和印有普法标语的宣传袋和宣传品,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还邀请福建方圆律师事务所陈沂律师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多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七)组织宪法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和永泰县司法局,在永泰县同安镇开展2023年福建省“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主场活动,本次活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除拉横幅、分发普法材料、有奖竞答、法律咨询等常规形式外,还开展了普法块板、普法小品等节目,尤其是朗诵节目《同在法治中国蓝天下》更是获得现场观众热烈欢迎。通过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宪法的认知,让宪法走到农民群众身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十五、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召开培训会议,邀请专家学者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问题法律论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好主题日以及和乡村民俗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纠错,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加强审核备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专业人员力量。
(六)落实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结对子”活动并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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