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福州市2024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按年度计划任务开展2024年上半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兽药监督检查事项的“双随机”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云131”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8家):福清市双丰农业有限公司、连江县富华牧业有限公司、福建同一农牧有限公司上莲分公司、永泰县金蛋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县食品公司甘蔗屠宰场、福清市南鑫牲畜屠宰厂、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厂、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峡家禽批发市场。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3家):闽侯县食品公司甘蔗屠宰场、福清市南鑫牲畜屠宰厂、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厂。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节(1家):福清犇鸿牧业有限公司。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3家):兆丰华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展望牧业有限公司和福州九州互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二、检查项目
1.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主要检查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等;专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主要检查是否周围有围墙、是否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是否独立等;动物屠宰活动主要检查场内动物临床健康状况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等。
2.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1)屠宰企业设立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生猪进场管理。对进场生猪进行健康检查,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佩戴情况等。
3.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节:收购站检查收购过程中是否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是否收购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等;运输车要验证生鲜乳准运证明是否有效、查验当日生鲜乳交接单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完整、清晰等。
4.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1)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2)2016年7月1日之后出厂的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附二维码,并可通过农业部可追溯系统查询真伪;(3)经营的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4)经营兽用抗菌原料药是否拆零销售或者是否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检查结果
上述检查结果均合格,所有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录入福建省农业云131系统、信用平台、闽政通移动办公APP等平台。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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