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抽查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农牧函〔2024〕14号)和《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精神,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办理通知单FZ2024N0073),明确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督检查标准及抽查比例、频次。
2024年9月19日-9月25日,我局已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福州市海关技术中心动物检疫部实验室、福建农业技术学院动物疫病防治实训室进行了生物安全和反恐怖防范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实验室资质证明、材料保存情况,实验室管理体系、制度建立情况,实验室档案记录、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情况等。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情况良好。但是仍存在生物危害标识不足,防盗监控不完善等,检查组针对这些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实验室所属单位在规定时间提交了整改报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
2024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